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5-08-25 15:32:31 【字体:

区粮食局,机关各股、室、分局、中心:
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泸纳安办〔2015〕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要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安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忽视预防、疏以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要畅通信息渠道,规范信息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时,要及时妥善处置,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3月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