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5-08-25 09:07:26 【字体:

各镇(街道)经发办、石油天然气相关企业、农村小水电在建工程及沼气工程业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大型沼气工程、农村小水电在建工程和石油天然气相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现将《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泸纳安办[2015]5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请各企业于7月20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基础台账报我局能源办。
联系人:沈靖翔
联系电话:4292990
邮箱:naxncny@163.com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泸纳安办[2015]53号)。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7月13日
附件:有限空间参考目录.pdf 附件:有限空间作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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