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1)“督”质量。对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采取巡视检查、专项督查和双随机等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现项目监督工作全覆盖。1-6月,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共28次,下达并闭环问题整改14次。(2)“保”安全。狠抓建设领域安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大安全检查整治力度,以严有力的高压态势,切实把风险管控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面。1-6月,共出动检查组111次,下达并闭环问题整改84次。(3)“交”技术。坚持交通领域项目技术交底全覆盖,针对建设手续完备的项目,委派监督工程师在开工前对参建单位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指导和技术交底。目前,已完成交通领域6个在建项目技术交底共6次,有效将安全、质量监督要求和技术交底传达到施工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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