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3月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4 16:50:50 【字体:

一、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1—3月,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狠抓安全责任措施落地。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重要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守好安全防线。

(二)强化风险隐患集中整治。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自建房、非煤矿山、文化旅游、城镇燃气、工贸、消防、酒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真查彻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扎实开展“强安2023”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虚化弱化、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以及非法设立“厂中厂”“ 园中园”“ 店中店”逃避监管、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有效措施,倒逼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四)持续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指挥调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因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实战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科学高效处置。

(五)切实做好事故统计直报。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填报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事故统计信息报送机制,按照“24小时入库”和“日内上报”等时限要求,高质高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等行为。


                  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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