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白节镇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白节镇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负责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4.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二)2026年重点工作
1.实施经济发展提升行动,打造繁荣富裕新白节
一是促进经济运行稳中提质。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争取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区第一梯队,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质量强基与知识产权赋能行动,深化公平竞争与网络市场治理,新增市场主体200户以上,着力培育规上企业4家以上。积极争资争项,争取泸州市纳溪区东部特色林下经济发展专项债券项目续发3000万元,积极争取2026年第一批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纳溪区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示范园债券项目新发2000万元,发挥地方专项债券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撬动作用,为镇域经济注入强劲动能。
二是推动特色产业蓬勃发展。重点聚焦“以竹代塑”、竹基新材料等竹业新兴领域强化项目推介和招引,前瞻布局竹纤维素、钠电硬碳负极材料等发展方向,探索竹林固碳增汇增收路径。力争实现招引3家竹类精深加工制造企业落地投产,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竹产业链条。支持龙溪竹业、穗安生物等企业技改扩能,加速毛竹竹屑高值化循环利用、竹废料综合利用项目落地。推动川林集团、天植药业等在谈项目签约落地,培育经济新增量。依托团结—皇观片区万亩茶园,积极争取茶叶加工厂项目,系统打造“瀚源”“云溪银顶”等核心品牌,探索抹茶等市场新赛道,提升茶品牌知名度,力争全年茶叶综合产值突破3.5亿元。稳固酒业发展,积极推进酒企技改扩能,推动酒旅融合示范项目落地,全力加快泰丰酒业扩建等重点项目投产,力争实现酒业综合产值达4.5亿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殖,推动林药、林菌、林禽等立体经营模式扩面提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粮蔬、茶叶、特色水果等产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推动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地见效,加快2026年加鱼村板鸭厂中省扶持集体经济项目落地实施。
三是激活文旅商融合新引擎。依托十万亩大旺竹海资源,争取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统筹使用专项债资金,引入文旅运营团队开展整体策划与市场化运营。紧扣“竹生态康养旅游核心发展区”定位,进一步完善“一核两带三片区”空间布局,打造集竹林观光、生态康养、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城市近郊旅游目的地。持续完善文旅基础设施,推动各景点场景联动发展,提升现有载体服务能级,强化白节印象、凤鸣小筑等新建消费场景的宣传推广与运营管理。支持山居逸舍、栖云雅舍等特色民宿规范提升服务标准、丰富康养旅居体验,持续提升大旺竹海特色民宿集群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化“早豆花”“全竹宴”等特色美食场景标准化建设与环境优化,促进非遗和地理标志申报。编印美食导览图,开展节假日文旅提升行动,抢抓消费机遇,塑造“必到必吃”消费热点。
四是加大项目谋划落地力度。充分发挥镇项目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快“十五五”重大项目入库和前期手续办理,积极推动项目实施;有序推进玉水水库项目前期建设,全力配合推动泸古高速白节段开工建设;深化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农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等各类子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扎实推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川林集团投资建设的竹木制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观竹岩水库防汛抢险公路硬化工程、小流域水环境(白节河段)综合整治项目落地实施;实施国土绿化人工造林3000亩、退化林修复4000亩。
2.实施城乡建设提档行动,打造宜居宜业新白节
一是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积极推动白节镇总体规划修编,持续优化功能布局,加快推进投资3000万元的白节镇林竹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建设,预计6月动工。持续攻坚陈湾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山水田园二期项目等遗留问题化解,完成世纪家园项目和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积极包装全域供水债券项目,协助推进大旺产业园供水站运行,依托天仙镇黄家供水站项目,安装鱼湾村、青风村供水管网10km及附属设施,全力解决群众饮水难题。优化完善主干路网结构,协调推进泸古高速(白节段)动工建设,推进场镇周边支路贯通工程,完成G546至交易中心、金田村连接线建设项目,力争新改(扩)建通村通组道路15公里,全力推进鱼湾、兴桥、福华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燃气管网建设同步提速,完成场镇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推进天然气覆盖更多偏远村组。推动污水管网向全域延伸,其中大旺农贸市场到污水处理站700米、竹海村聚居点到污水处理站1公里、白节印象到金田村办公室700米,实现场镇区域雨污分流治理全覆盖。
二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好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监管,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步提升。加快推进纳溪区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统筹实施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和管网建设,规范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增加垃圾亭点位,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全力排查整治村(社区)生活垃圾乱扔暴库现象。深化“田长制”“林长制”责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红线,完成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管用一体化”试点任务。扎实开展黄脊竹蝗及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抓好农林业资源保护,持续巩固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守护好我镇全域绿水青山。
三是建设和谐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提高群众收入。做好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项目建设及建后管护,确保集体资产、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建成发挥实效。积极推动农村天然气、自来水入户工程向最末端延伸,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体系,争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全覆盖。全力推动竹海村、赵坪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布局,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保质保量有序完成“双挂钩”项目暨柳林、高隆、金田新村聚居点建设,确保搬迁群众按时入住。
3.实施民生福祉提优行动,打造和美善治新白节
一是推动民生事业发展。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构建对象精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进出有序的工作制度。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完成“醉美幸福食光”老年助餐点位的建设,积极争取“云溪美·银龄研学旅基地”项目,落地建成康养旅居中心。全力保障劳动者权益,持续推动欠薪治理行动,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8.5%以上。做优公共服务,持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双减”和“五项管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群众文化惠民活动,全年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8场,持续推进“公益电影下乡”活动,实现16个村(社区)全覆盖。
二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打造“桂花树下”调解品牌,依托“4311”工作机制,确保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优化安置帮教工作,精准动态管控、强化帮扶实效。深化法治宣传,发挥镇、村法律顾问参谋作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深入推进平安白节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和重点区域整治,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以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为契机,用好镇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加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以及消防救援等应急资源整合力度,配齐配强基层应急专(兼)职队伍,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0次以上,进一步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群众的应急自救能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个千万”行动和“三品一特”安全治本攻坚行动,强化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重点抓好有限空间、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消防、城镇燃气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政府服务能力。始终坚持党对政府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人大、纪委监委、社会舆论监督,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持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升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健全履职保障机制,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本领,以实干担当推动治理提效、民生提质。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绩效管理与结果运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部门概况
白节镇属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行政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党建办、党政办、经发办、财政所、社事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服务站、建设管理服务站、教督办、司法所、国土所、市场监管所、便民服务中心,下辖1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
第二部分 白节镇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白节镇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0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1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65.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1325.71万元。
二、收支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白节镇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0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54万元,减少8.74%。
白节镇2026年支出预算30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54万元,减少8.7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白节镇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白节镇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白节镇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白节镇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5.2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运行开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办公费、水电气、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慰问金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5.29万元,占总支出的56.83%。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运转,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办公费、水电气、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慰问金等支出。
2.文化旅游宣传发展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图书室维护、购买书籍、群众文化、文化活动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服务站、60岁以上乡村医生困难补助、防艾防疫、全民健康体检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生活补助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支出。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维护、垃圾池维修维护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维护、安全宣传、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制作、维修维护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辖域内灾害防控救治、安全隐患整治、值班值守、灾害防治宣传、森林防灭火宣传、应急演练、设备购置以及制度建设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1085.71万元,占总支出的35.3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病虫害防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稳定农民生产补贴、农业项目等;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管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林业项目等;水利防汛抗旱、水利前期工作、水质监测、农村水利、农村供水、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等;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生活补助、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村社干部工资报酬,村级公共服务以及解决遗留问题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白节镇202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80万元。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白节镇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白节镇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白节镇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5.71万元。
四、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