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溪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纳溪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31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雷拥群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就纳溪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政府及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整改
区委常委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7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审计工作及整改情况汇报;分管区领导常态化调度整改情况,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强化跟踪督导,提升整改监督质效
区审计局对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和重点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先后向分管区领导发放温馨提示4份,向被审计单位发放提醒敦促函14份,座谈会商、电话催办等20余次,推动18个整改责任单位细化措施加快整改。
(三)强化贯通协同,凝聚整改工作合力
配合区人大深入城发集团、江南职中等单位开展调研督导,督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协助区纪委监委机关对区市场监管局等10个单位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联合区委巡察组对区水务局等3个单位开展巡审前沟通;会同区财政局开展全区财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养。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0个问题中,111个立行立改类问题(期限60日)已整改完成108个、整改完成率97.30%;18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期限1年)已整改完成16个、整改完成率88.89%;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期限5年)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各责任单位通过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等方式,拨付和盘活财政资金2106.17万元,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9155.98万元,整改管理不规范资金7752.55万元。针对尚未完成整改事项,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计划加快推进。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8764.67万元缴入国库;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2个单位规范财务管理。
2.针对部分政策落实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进度拨付债券资金;督促6个单位支付拖欠8家企业账款825.35万元。
3.针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4个单位退回不规范资金45.35万元;收回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指标10万元;督促5个单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推动安富街道丙灵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成投运;及时拨付大渡口镇火炬社区、东升街道皂角树社区项目进度款21万元。
4.针对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的审核把关,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经济分类科目规范核算,强化一体化平台数据分析比对,及时纠正差异数据。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预决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3个单位规范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学习预决算管理等方面知识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员;1个单位收回超计划支付资金0.14万元并上缴区财政;1个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3个单位组织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等知识,提升业务能力,规范财务管理;1个单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3个单位追回违规支付费用49.30万元;1个单位为职工新办理公务卡,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3.针对财务基础工作有待强化的问题。1个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并作出相应处理,规范资产处置及审批流程;2个单位对代管资金、在建工程等事项进行清理调账;2个单位将未登记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加强资产管理;1个单位完成资产清查盘点,更新资产管理系统,账实已相符。
4.针对内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3个单位修订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防范经济风险;1个单位调整重要岗位人员分工,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5.针对校园餐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约谈相关人员,督促承包商补缴承包费7.60万元,与承包商解除合同并收取违约金,追回超合同约定支付的劳务费7.88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6.针对政策落实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支付拖欠企业账款35.40万元;区医保局督促人保财险分公司补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46.39万元,清退职工补充医疗保险2.43万元;1个单位报销105人次公务员医疗互助14.02万元,清退公务员医疗互助0.33万元,补报医疗救助0.46万元。
(三)镇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决算报告编制;按法定程序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非税收入177.17万元已上缴国库。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约谈相关人员,收回重复发放资金0.15万元;为职工新办理公务卡,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纠正不规范报销票据;督促1个项目完成竣工结算。
3.针对财务基础工作有待强化的问题。严格执行财政总会计制度,规范账套科目设置;梳理往来款形成原因,通过调账、催收等方式清理消化长期挂账借款66.34万元;清理、核查固定资产,完善台账,规范固定资产核算。
4.针对内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修订财务和后勤管理制度,明确不规范事项不予报销。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失能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永宁街道、安富街道社区养老综合体均已投入运营。
2.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115.28万元;扣回超合同支付检测费8.73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728.37万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学习政府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制度,加强项目前期管理;2个项目施工图已审查备案;1个项目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中标单位退回重复采购款2.51万元。
2.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1个项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2个项目补充提供勘察成果报告;3个项目已按规定申请延期;约谈4个项目参建单位,要求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及验收审核。
3.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督促2个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函;约谈2个跟审单位和1个监理单位,对2个单位罚款0.40万元,对未按图施工部分多计工程量不予计算;支付2个项目拖欠监理费和跟审费44.76万元。
(六)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资产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流动资产经营和绩效方面的问题。已对下属公司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调整相关账务。
(2)针对非流动资产经营和绩效方面的问题。印发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按照会计法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相应账务处理;1个股权投资项目已向区财政局备案;约谈1个劳务分包单位,督促出具履约担保函。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落实人员专职负责土地流转工作,对已流转土地进行摸排,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对原猪场残留建筑物进行彻底拆除、复耕,按照规范标准确保复耕土壤厚度达标并持续耕种。
(2)针对林地、耕地、饮用水监管不力的问题。制定水功能区划水质监测方案,出具水质检测报告;更换损坏设施,组织人员对水源地漂浮饮料瓶等进行清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和日常检查;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建立闲置土地台账,逐一制定措施,盘活闲置土地;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强执法力度。
(七)其他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1个单位将工会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4个单位按财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
2.针对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的问题。4个单位补缴工会会员会费2.66万元;8个单位向区总工会补缴工会经费86.21万元;3个单位退回超范围支出工会经费0.32万元。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区审计局向纪委监委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件。8件均已反馈处理情况,立案审查(调查)和组织处理11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个别问题尚在整改过程中,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整改。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