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庞云翔、马洪超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纳人发〔2025〕37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庞云翔、马洪超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
马洪超的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庞云翔为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局长。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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