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倩雯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4-12-06 10:58:41 【字体:小 大】 泸纳人发〔2024〕63号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倩雯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2024年12月5日,泸州市纳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刘倩雯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