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淑玲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9-30 15:56:52 【字体:

泸纳府干〔201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16届3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李淑玲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钱岚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主任;

刘平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洪波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金才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娜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

杨铁森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乡村振兴推进中心主任;

杨丽媛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

洪敏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

唐洪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退役军人信息中心主任;

杨敬巧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免去:

王果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仇欣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健同志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挂职)。

因机构改革,属于合并的、撤销的或者更名的单位(含挂牌机构),其领导成员有关职务自然免除。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