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淑玲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泸纳府干〔201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16届3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李淑玲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钱岚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主任;
刘平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洪波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金才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娜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
杨铁森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乡村振兴推进中心主任;
杨丽媛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
洪敏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
唐洪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退役军人信息中心主任;
杨敬巧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免去:
王果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仇欣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健同志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挂职)。
因机构改革,属于合并的、撤销的或者更名的单位(含挂牌机构),其领导成员有关职务自然免除。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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