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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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交通局)是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交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编制铁路、民航、邮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区交通运输政策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和交通特许经营的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协调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区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协调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有关涉外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交通强国战略,以“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为统领,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在交通项目建设上,由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向基础设施建设与综合运输服务并重转变;在交通组织上,由公水交通运输为主向“铁水公空邮”立体综合交通运输转变。要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交通运输客货运输市场体系,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十四)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局负责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中运输线路的开通、公路及货运场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监管,水路货运的行业管理,协同申报上级交通部门物流产业专项资金中的重大物流项目。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协调推进货运场站建设,负责全区重大物流项目收集、审核、资金统筹、监督实施和考核。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绩效管理、提案建议、督办、档案、机要、保密、党群、工会、精神文明建设、政府采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机构编制、干部选任、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退休、社会保险、统战、双拥及有关重要会务等工作。牵头办理信访维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计划股。研究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拟订交通投融资政策,牵头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民航发展规划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制定公路、水运工程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方案。监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工程造价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区公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依法组织、参与流体市场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监督实施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道路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港口建设、港口经营、水路运输、航道管理、船舶修造、船舶检验(含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路运输物流市场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港口、水运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协调水上交通驻纳机构的相关工作;参与铁路、民航建设项目的工作衔接、项目申报;参与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全区高速公路、交通战备、渡口管理工作。

(五)安全法规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业务范围的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依法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消防、应急管理体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区级行业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机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泸州市纳溪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参与拟订有关交通战备实施意见,参与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和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协调全区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对区内交通建设和通信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国防通信干线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三、领导信息

陈古财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冷双全  副局长

负责计划、规划、项目前期、重点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技术)、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村交通项目建设和管理指挥部协调工作等。

分管局规划建设股、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区两高办工作。

彭  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交通法规、普法宣传、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道路客货运经营许可、路政许可、“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一体化政务服务等。

分管局安全法规股、行政审批室,联系纳溪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

宋小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公路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地灾防治、保通保畅工作等。

分管局质监造价股、区公路管理中心,联系云溪实业公司。

冯廷武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物流运输、城乡客运、寄递物流、渡口码头、打非治违、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等,协调全区高速公路、交通战备、渡口管理工作。

分管局运输管理股,联系区打非办。

杜郑丽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查督办、行政效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综治、信访、维稳、防邪、禁毒、保密、群团、工会、统战、老龄、退休、双拥、残疾人、联镇联村、乡村振兴(联村)、精神文明、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管理、机关后勤、史志年鉴、文书档案、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网络安全、妇女儿童、计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卫)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室。

陈  娜  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主持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工作,负责石龙岩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两高办高速铁路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颜  进  区公路管理中心主任

主持区公路管理中心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扫黑除恶、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除搞好分管工作以外,也要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局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陈古财同志和冷双全同志相互代理,彭敏同志和宋小燕同志相互代理,冯廷武同志和杜郑丽同志相互代理,陈娜同志和颜进同志相互代理。

办公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89号2栋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18: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42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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