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消防救援支队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领导简介
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陈康同志: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在大队党委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全面工作,主要主持党委日常工作、政治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党委副书记、大队长冯金玉同志: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在大队党委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全面工作,主要负责灭火应急救援、作战训练、队伍管理、防火监督工作。
党委委员、副大队长张超同志:协助大队长负责灭火应急救援日常工作、作战训练、队伍管理教育以及队伍督察工作。
党委委员、初级技术职务惠高明同志:负责大队纪检工作、后勤工作、火灾调查、日常防火监督执法等相关工作。
党委委员、政治指导员王文俊同志:负责紫阳大道消防救援站全面工作。
初级技术职务李虎同志:负责大队行政许可、火灾调查、日常防火监督执法、“双随机”检查相关工作。
初级技术职务田雨来同志:负责大队作战训练、行政许可、火灾调查、日常防火监督执法、“双随机”检查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30-4701130(24小时值班电话)、0830-4118612(办公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30-411861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