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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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简称区信访局)是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3个股室。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有关政策;代表本级党委、政府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办理应由本级党委、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

(二)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信访工作课题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供信访工作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三)对本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反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对镇(街道)、区级部门处理和落实信访事项情况进行通报,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与国家、省、市信访机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镇、街道、区级部门做好到省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督促其妥善处理、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

(五)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信访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和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信访工作干部的培训;指导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信访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办文办会、来电处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公务接待、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机关目标管理;负责群团、保密、双拥、综治、维稳、档案、爱卫、计生、文明城市创建、扶贫攻坚以及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网络投诉与办信股。负责网上信访件办理和回复工作;负责网络舆情搜集;直接询查、协调、处理重大网上信访、群众来信事项;负责群众来信的签收、呈阅、交办和转送;综合分析网上信访和群众来信,反映重要信访信息,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分发和办理;指导全区网上信访、群众来信和基层来访业务工作;负责视频接访系统网络保障工作;负责区信访接待中心来访登记、候访管理;负责区领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访的协调服务和涉及未进驻单位的来访综合接待;负责入驻单位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协助其做好集体上访的疏导接待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访疑难突出问题;负责到区委、区政府来访群众的疏导接待;负责新提拔干部锻炼相关工作;负责群众来访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报送,通报群众来访情况。

(三)综合指导股。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联合协调指导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指导全区信访督查和复查业务工作;负责领导包案相关工作;起草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对上对下目标考核;负责信访疑难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牵头负责信访积案化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对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推动落实工作;督查、指导、协调、推动“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办理和化解处理工作;协调联系驻京、驻蓉信访业务工作;协调配合对信访违法人员依法处置相关工作;承办信访工作涉及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依法治区相关工作。

三、领导简介

赵国强 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信访局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刘春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赵国强同志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综合目标管理、组织人事、信息宣传、财务、后勤保障、(国家)安全、应急、值班、办文办会、保密、双拥、档案、群团、提案办理;负责综合指导、信息调研、督查督办、复查复核、领导包案、三项建议”职责履行;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联系帮扶、扫黑除恶、依法治区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和综合指导股(信息股)。联系大渡口镇、新乐镇、天仙镇、永宁街道信访工作。

余国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群众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办理、网络问政、巡视巡察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分发和办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协调、政策法规、生态环保、工会等工作。分管网络投诉与办信股。联系龙车镇、丰乐镇、白节镇、安富街道信访工作。

李明强 党组成员、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各级走访事项应急处置、领导接访下访、走访业务指导、信访安全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分管区信访接待中心。联系护国镇、打古镇、上马镇、合面镇、东升街道信访工作。

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应急安全、生态环境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因公外出实行AB岗代理制度。赵国强与刘春林互为AB岗,余国鸿与李明强互为AB岗。同时外出时,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代理人。


办公地址:纳溪区纳江路29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6: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0-4281590

监督电话:0830-428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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