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护滩汽修厂停车场收费标准

来源: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5-04-22 14:26:25 【字体:

泸州市纳溪区护滩汽修厂:   你厂《关于临时停车及外出施救车辆的收费标准》收悉。你厂除了开展汽车修理业务外,还开展了临时停车服务。根据泸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泸市发改价费〔2012〕403号)文件规定,结合停车场投入成本,经研究决定,现批复你厂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一、你厂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   1、室外机动车停放最高收费标准:小型车辆3元/1小时,中型车辆4元/1小时,大型车辆5元/1小时,摩托车辆2元/2小时。对车辆临时进入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减半收取停车费;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摩托车停放超过2小时的,每3小时加收1元。   2、违章、肇事、事故车辆停放最高收费标准:小型车辆10元/日,中型车辆15元/日,大型车辆20元/日,摩托车辆5元/日。停放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部分,按收费标准50%计算收费;超过3个月以上部分按收费标准的20%计算收费。   二、你厂对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在入口和交费点醒目位置按规定格式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做好停车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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