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

来源:纳溪区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1-12-13 08:51:26 【字体: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一、企业注册登记费
 
 
△  个人独资企业免收
(一)
(一)开业注册登记费
 
 
 
 
(1)
1、企业法人
 
 
 
含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
(1)
A、注册资金总额在1千万元以下
注册资金总额
0 .8‰
 
含1千万元,最低收费额为50元
(2)
B、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千万元
超过部分
0.4‰
 
不含1千万元
(3)
C、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亿元
超过部分
不再收取
 
不含1亿元
2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以及分支机构
300元
 
含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
其中: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企业
100元
 
 
(二)
(二)变更登记
 
 
 
 
1
1、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100元
 
 
2
2、三改企业
50元
 
 
(三)
(三)年度检验费
每户
50元
 
 
(四)
(四)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
 
 
 
 
1
1、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换)证照的
50元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从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下岗职工免收
1
1、开业登记费
每户
20元
 
 
2
2、换照登记费
每户
20元
 
 
3
3、变更登记费
每户每次
10元
 
 
4
4、补(或换)发营业执照
每次
10元
 
 
商标业务收费
 
 
 
 
商标查询收费
 
 
 
 
工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费
 
 
川价费字(1995)150号
自愿、不得强制
(一)
工商政策、法规、信息咨询服务费
元/次
20
 
口头咨询免收
(二)
重名查询服务费费
元/次
20
 
 
(三)
工商信息网络服务费
元/两年。次
 
 
 
1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元/两年。次
60
 
 
2
非法人企业、事业单位
元/两年。次
100
 
 

监督电话:12358 政策咨询电话:4295116 泸州市纳溪区物价局监制
注:涉企收费项目在备注栏注△,涉农收费项目在备注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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