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泸州市纳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泸纳发改价格〔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广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泸州市纳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2年3月22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改价格[2022] 27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
2022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2 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 元和131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