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 “十四五”规划
未来五年,纳溪区行政审批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建设现代生态新城贡献力量!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需求引领、问题导向,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趋势,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优质、可及的服务。
二、发展目标
(一)行政审批服务运转规范高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集中收费、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和运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管理,服务大厅运行规范有序,真正做到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效率最高,规范高效运转。
(二)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完善。全区“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完善,实现网络全覆盖率达100%并规范化运行。
(三)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健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便民服务标准,全面实现镇村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申办事项公开、申报材料清晰、办事流程顺畅、服务标准规范、运行保障到位;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健全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统筹基层站所、公共事业部门,将便民服务向村社延伸,实现“一个平台优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室建设的指导督办力度,实施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扩规升级工程。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镇、村下放延伸,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形成全区有效覆盖、上下衔接、运转高效的政务服务网络,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扎实推进事项的集中进驻,窗口充分授权等工作,真正把中心打造成便民服务“超市”,确保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对中心服务满意率达100%。
(三)建立健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根据国家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等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需求牵引、便民实用,积极创新、持续完善”的原则,学习借鉴其它县(市)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经验,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以通用标准体系为基准,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核心(包括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过程控制规范、服务评价改进等),服务管理和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为支持,建立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各方面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完善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标准,并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利用网站和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加快推进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架构、多级联动。推进形成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有机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政务服务网上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融合联动、功能互补的综合性服务格局。
(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坚持把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按照“审批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窗口办件时限,提升窗口办件效率,加快窗口审批速度,实现提效提速。对政府鼓励的事项,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全面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目录,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一律不得再作为前置条件实施。建立健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容缺预审、联合图审、联合踏勘、多证联办等服务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六)从严从实加强政务服务监督考核。按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全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主动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办理进程、办理结果、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建立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强化对入驻部门政务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监督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服务效能监察考评制度,加强对入驻部门窗口服务人员工作纪律和效能的监管考核。区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对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认真开展绩效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