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English
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纳溪区XX街道“2·2”一般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 |
  • |
发布时间:2026-06-04 17:24:22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

2024年2月2日10时50分许,在纳溪区XX小学闲置XX校区内,砍伐树木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事故发生后,纳溪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区应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应急局、永宁街道办事处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纳溪区XX街道“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024年4月9日,事故调查组向区政府呈报了《纳溪区XX街道“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5月11日,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4月23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教育体育局、永宁街道办事处对纳溪区XX街道“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二、对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何某某,系吊车驾驶人员,违章操作,放任作业人员梁某某站在悬挂物下方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涉嫌犯罪,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5月29日移送区公安分局依法调查处理,2024年6月25日,区公安分局经审查认为:本案直接责任人系死者梁某某,吊车驾驶员何某某虽负有一定责任,但与事故发生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案件现有证据不足以追究何某某的刑事责任,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二)何某,系涉事川E427XX号吊车所有人,未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制定吊车驾驶人员、信号工、现场监护人员等操作规程。在本次事故中负一般管理责任。区应急局于2024年6月24日给予罚款人民币2.1万的行政处罚。

(三)泸州华坤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系涉事作业单位,作业现场管理混乱,高处作业未督促相关人员佩戴安全帽、系安全绳;未与吊车作业方(何某)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未保障安全措施的落实。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管理责任。区应急局于2024年5月16日立案调查处理,鉴于该公司系自然人梁某某1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既是股东又是作业工人,已于事故中死亡,形式上泸州华坤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是一个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实际该公司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未聘请固定的员工(作业工人),无固定资产(无固定的或者专业或者大型的机械设备),无房产、无汽车,实质是一个空壳公司、是梁某某1名维修工人承接学校的零星维修活(比如:修一下桌椅、换一下灯炮和水龙头、修剪花草树木等),不同于一般的、正常意义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死亡后,公司账户余额为2元,公司无人继承经营。2024年7月30日,区应急局经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纳溪XX小学,系涉事作业发包单位,未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在本次事故中负一般管理责任。2024年6月12日向区教育体育局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教育系统第一季度安全维稳工作例会上作检视发言。并。 

    (五)对XX小学牟某某、永宁街道周某、区教育体育局舒某等9名公职人员,已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作深刻检查等方式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纳溪XX小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学校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对学校外包项目实施严格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特别针对校舍及设施设备、食品卫生、用电用火、学生路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一销账,闭环管理。

   (二)区教育体育局,对事故情况作全区教育系统通报,要求各学校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工作,进行大排查,对维修整改项目,必须严格办理各项手续,制定预案,专人负责,严禁出现脱岗脱管的现象。要求局安办对全区学校“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风险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要求局机关各股室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全系统安全。要求各联片领导和包校干部每月下沉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对制度不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学校严格问责,确保全系统不出现安全事故。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利用教职工会等形式,开展安全培训学习,增加教职员工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隐患排查能力。

   (三)永宁街道,在事故发生后对辖区15所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对校舍及设施、消防安全、校园施工现场、校车交通等方面开展排查,发现问题70余次,学校已立即进行了整改。同时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导,督促各校园严格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明确校园施工开工前一周需书面报街道教督办和相关部门。同时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校园危险源辩识培训,提升辖区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压紧压实校园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和安全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到事、到人。

   (二)加强对校园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对校园维修、绿化、登高、吊装等零星作业,学校要实行专人管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作业,要制定专项作业预案,开展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要安排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开展安全检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