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5年,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相结合,党组会议必须开展会前学法,将法治教育学习培训从领导班子成员延伸到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再由负责人普及到全体干部职工。
(二)依法履行职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自然资源管理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5年,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25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理不动产登记34233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2.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监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25年,开展执法巡查185次,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3起,立案查处3起,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3.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自然资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按时落地。不动产登记领域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推动登记服务提质增效,通过整合登记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大幅度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提高线上办证率,减少群众、企业跑路次数;常态化开展创新服务模式,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抵押即交证”“非公证继承”等服务模式,切实降低办事成本,让不动产登记服务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按照“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建立规范制度,促进内控管理。一是建立首问责任制、财政资金管理财务制度、差旅报销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业务会审制度、监督机制等内控制度。二是实行办公资产采购、管理与财务、人事分权。三是严格实施土地出让公开招、拍、挂制度。四是实行定员定岗定责,杜绝慵懒散。五是实行工作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制度。六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岗位轮岗。
(四)理清行政事权,明确权力职责。一是依托“三定方案”“法治账图”规范高效开展工作。二是协助区委编办理清全区各镇、街道自然资源领域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和配合履职事项清单,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能,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需公开的文书依法依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按照要求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录制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包括现场踏勘)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法制审查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查人员,并定期开展法制培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加强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查工作中的作用。
(六)贯彻群众路线,做好信访维稳。落实分局领导包案制度,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包案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加强基层治理、扫黑除恶和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持续规范,强化权力制约。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落实“事前防、事中控、事后补”风险防控机制。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2025年,我分局涉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无败诉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答复率100%。
(八)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领域政策宣传。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不动产登记等知识宣传单和宣传品。2025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分局办公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业务专题审查会前由各股、室、站、所负责人解读业务法律法规和办理流程,强化机关内部学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分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重点环节。一是紧盯重点岗位和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搞“一言堂”。二是党务政务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做好后勤保障,支持部门履职。一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对分局行政行为实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行政违法行为。二是鼓励全体职工在学法用法平台上参加学习并考试。三是根据分局实际工作情况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多措并举,购置和印制法治宣传资料。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够熟练,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解读不够深入,导致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全面。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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