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对标《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年行动清单》(泸市府办发〔2025〕8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实际,以“监管提效、服务提优、保障提质”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纳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市场监管法治屏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学习,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2. 健全学法用法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中心组学习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2次,提请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完成度100%。动态更新《泸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考核评优挂钩,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聚焦示范创建目标,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3. 助力示范创建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市场监管等核心任务,扎实做好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准备工作,积极配合争创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类)单项工作示范地区。按要求公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全面梳理汇总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资料。
4. 提升立法衔接质效。将《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重点任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专题学习,牵头召开跨部门宣贯会,联合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条例与日常监管深度融合,提升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治理水平。
5. 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履行行政处罚案件审议领导小组责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全年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议会7次,形成会议记录72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廉政建设等系列制度,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6.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组织92名在编在岗人员完成60学时年度培训,参训率100%;办理执法资格新增培训6人、注销9人,现有执法人员84人全部持证上岗。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专项培训1场,30余人参训,提升执法人员精准适用法律能力。
7.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办案文书归档管理;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7件,提出修改意见1000余条。推行“一目录五清单”执法模式,办理从轻处罚案件42件、减轻处罚46件、不予(免予)处罚22件、从重处罚1件,运用川渝裁量积分制办理案件40余件。
8.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年6次参与市局、区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8件行政处罚案件接受评查,1件获评市市场监管系统优秀案卷。通过案卷交叉互评、案例分析会、“点餐式”培训等方式整改突出问题,提升案卷质量。健全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复议等协同配合,规范执法行为。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政务服务效能
9.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两审”衔接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五个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理,杜绝违规设置准入门槛。
10.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依托“一泸检查”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46次、部门内联合检查17次,整合检查次数从199次缩减至121次,综合缩减率36.43%,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整治,通过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实时监督异地执法活动。
11.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发布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53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证照联办”“一网通办”,全年新增市场主体3047户,注册资本总额27.26亿元。开展惠企政策宣讲,促成8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750万元,“纳溪特早茶”新增用标企业3家,总量达9家。
(五)深化社会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12.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诉讼案件2件(撤诉1件、法院支持1件),行政复议案件22件(维持12件、确认违法2件、撤回7件、不予受理1件),收到并办结检察建议书5件,无行政赔偿案件。
13.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优化12315、12345等投诉渠道处置效能,全年处理消费投诉105件、12315平台投诉1067件、12345平台投诉308件,按时办结率100%。与市汽车商会签署维权合作协议,开展水电气、殡葬等领域价格检查,立案查处9件,清退多收价款6.88万元,罚没款9.6万元。免费检定农贸市场计量器具1600台件,试点“送秤进市”服务90余家商户。
14.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200余场次,入户宣传3500余户次,发放材料5.82万余份,融媒体平台推送科普内容384条,完成“八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相关准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资源配置不足。监管工作点多量大面宽,基层监管人员保障严重不足,存在缺编、年龄结构老化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数字化监管要求。
(二)执法人员能力断层。与解决监管领域面临的重难点相比,执法人员整体知识储备与更新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尚需提升。
(三)监管形势依旧严峻。全区50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仅8%分布在城区,农村地区部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误食野生菌、亚硝酸盐、醇基液体燃料等导致中毒的风险仍然较高;工业产品销售单位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重效益轻产品质量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抓实行风建设,不断完善统一、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专业过硬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队伍。
(二)严抓“四大安全”监管。一是常态化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餐”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持续开展“药械化”监管重点环节检测和突出问题整治。提升风险早期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应对能力;三是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严控变量风险。四是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风险隐患,跟踪督办问题隐患,实行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三)持续推进依法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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