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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镇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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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16 00:00:00 来源:纳溪区护国镇 阅读: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组织镇内10余家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区、镇组织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培训会,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点人员的安全知识,提高经营业主安全和法治意识,并落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经营范围及限量要求。
  二是改善经营条件,落实安全责任。改善零售网点经营条件,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及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烟花爆竹必须入柜,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镇安办与各经营业主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相关安全责任。
  三是加强销售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不准在街路边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不准一证多摊点销售烟花爆竹。要求销售人员按产品燃放说明书向购买者讲解正确燃放方法,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产品”、超药量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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