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纳溪区红十字会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9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红十字会党组旗帜鲜明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和推进。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8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把巡察整改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抓实巡察整改。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迅速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带头负责问题整改,研究整改措施,跟进了解情况,压实了整改责任。积极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工作,动态了解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遵守规章制度,抓好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党组会议专题组织学习“第一议题”精神,理解“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论述等,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全体党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将“第一议题”制度写入党组议事规则中,强化党组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8月22日通过微信公众号解读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并转发到红十字会工作群和会员代表群进行宣传学习。同时在9月后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时,学习课件中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精神的内容。在9月4日召开2025年全区红十字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致信精神和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四是从严从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4月30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学习教育的要求,班子查摆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
2.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发展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文件进行学习,认真领会文件要求,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积极建设红十字社区服务站(博爱家园)、博爱学校、博爱卫生院(站)等基层阵地,向省红十字会成功申报一个博爱家园项目,在东升街道绿地城小区建设的博爱家园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加入红十字会会员的意义,利用世界急救日、世界减灾日等关键节点和常态化应急救护培训时,宣传红十字会会员发展活动,积极发展新会员。四是加强与党政机关沟通联系,主动与业务关联的机关单位沟通,宣传团体会员的意义,已发展区人民医院为团体会员。梳理基层红十字会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完成相关负责人信息变更。五是建立完善人道救助分配机制,出台《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人道救助全流程管理。动态更新困难群众台账,掌握各镇(街道)困难群众信息。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积极向省市红十字会申报困难群众信息,获得3.65万元资金,并及时进行救助。摸排困境儿童信息,发放爱心服装,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
3.公信力和人道动员能力有待提高
(1)打造阳光透明的红十字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捐赠信息公开制度,出台《区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保障捐赠人知情权,提升公益公信力。建立完善捐赠反馈台账,及时向捐赠人反馈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二是第二、三季度的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明细已在“纳溪红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2)筹资动员和社会救助综合实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的筹资机制,出台《区红十字会资金(物资)募集管理办法(试行)》,在汇发广场等场地进行地摊宣传,积极走访联系企业,在腾讯公益平台上进行筹资,加大对红十字公益事业的宣传和人道资源的动员力度。二是增加筹资项目,在腾讯公益平台开展“九九颐养·慰问困难老人”项目,用于慰问困难老人。
(3)应急救护培训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方位多渠道,进入机关、学校、农村等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让公众了解学习应急救护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联合党政机关、群团部门等,对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会会员、西部志愿者等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今年新增持证救护员1185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06%。近几年持证救护员数量有7170名,约占全区总人口的1.98%。
(4)志愿服务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策划红十字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在世界急救日、世界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等志愿活动9次。二是9月19日成立区级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出台《区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制度(试行)》和《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激励机制(试行)》,稳定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增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凝聚力。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待开展志愿者评选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评优评先,加强审核把关,对工作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5)红十字精神宣传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宣传,采取红十字急救地摊、普及培训进农村和社区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爱心人士关注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纳溪红会”。进一步丰富“纳溪红会”微信公众号内容,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三救三献”业务工作等。二是召开2025年红十字会工作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对红十字精神和“三救三献”业务工作进行再培训和再学习。
4.学习重要理论辅导读物等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读物,常态化在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同时邀请区委宣传部领导列席区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区红十字会的督促指导。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修改完善《区红十字会媒体作品“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媒体作品管理,防范信息发布风险,对经办人进行约谈提醒,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阵地防线。
5.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进行清理核实,厘清支出事项,完善相关印证资料,主要领导对经办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报销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程序报销入账。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财务文件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核对发票与交易一致性、附件完整性,确保财务资金安全。四是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固定资产管理文件,解读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登记流程、管理责任等核心内容,强化全员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将购入的指纹锁等物品进行登记,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6.党的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并经党组会议审议,按照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等资料。二是强化党建工作领导。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明确党组将党支部换届方案、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等重大党建工作事项纳入党组会研究内容。三是强化党建基础工作。对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进行全面自查修改。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参加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建材料质量,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切实做好党建工作。四是在党组会议上加强对议事决策制度的研究和学习,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和回避制度,规范会议发言和记录流程。五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区红十字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规范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
7.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举一反三,对于审计、财政、巡察等部门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在2025年8月7日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深化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持续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捐赠物资管理、财务管理、“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体系,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定期研究,持续整改,推进整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质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和指导,做好“三救三献”工作,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繁荣发展人道主义事业结合起来,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0-6608508;邮政地址泸州市纳溪区麒祥路3号市民服务中心7楼705;电子邮箱nxqhsz@163.com。
来源:区红十字会
责编:罗 兴
审核:费国元
签发:吴道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