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街道:普及《民法典》知识 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为提升居民法治素养,营造和谐社区氛围,5月20日,永宁街道司法所、宣传文化站、社会治理办、派出所等联合开展“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解读法律条文,以贴近生活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聚焦网络侵权、宠物伤人纠纷等热点,为居民送上“法治大餐”。

图为宣传活动现场。 周超华 摄
活动现场,四川省最美“法律明白人”黄烈梅结合近期社会热点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进行深入剖析,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居民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需承担法律责任。”黄烈梅提醒在听法制讲座的居民们说道。
谈及宠物伤人问题时,黄烈梅补充说:“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款既约束养宠行为,也为受害者维权提供明确依据。”

图为宣传活动现场。 周超华 摄
活动中,居民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以前总觉得法律离生活很远,今天听完才知道,遛狗不拴绳、网络上评论等这些小事都可能涉及法律风险。”较场坝社区金桂苑小区居民孙丽蓉感慨地说。
永宁街道此次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例警人”的方式,有效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居民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营造社区法治氛围。永宁街道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推动法律知识深入人心,为构建和谐社区筑牢法治根基。
来源: 周超华 戴安然 雷生
编辑:雷生
审核:古莉
值班编辑:彭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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