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纳溪区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拓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渠道,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利益,满足应享受房屋安置人员多样化选择安置方式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分局牵头起草了《泸州市纳溪区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且时间紧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建议意见,请于本通告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信函反馈我分局(联系人:母兴明,联系电话:0830-4281069;报送邮箱:439600960@qq.com)。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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