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熊亚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园餐”专项工作要求,守护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对照食品安全总目标,与职能部门配合,坚持严格监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抓细抓严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力求食品安全让家长放心、学生舒心、社会安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排底数,夯实监管基础
截至2025年春期,全区共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1所,其中幼儿园13所、小学13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殊学校1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民办学校31所,学校食堂101个,其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57个,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自营食堂55个,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对外承包2个(纳溪中学新校区食堂PPP项目、护国中学老食堂),服务师生超87000人次(其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35000余人),食材供应商212(其中:公办学校58家)家。同时,建立涵盖学校资质、人员等信息的主体台账,并动态更新,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部门协作,凝聚监管合力
为加强我区校园及食材供应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各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建立《纳溪区校园食品安全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主要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三个部门组成,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三)实施分级管控,压实各方责任
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分级管理,业务股室与市场监管所按照股所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对区内四级包保主体的监督管理,推动镇(街道)食安办协同治理。对所有学校食堂实行最高风险等级管理,确保每年至少开展4次现场检查,用高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校园餐”总体的安全。
(四)创新监管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积分管理压实责任。在全市率先推行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履职积分制,将区级以上、区级部门或联合组织、监督抽检及投诉举报核查中发现的履职情况采用积分制管理,将履职情况与任免、考核挂钩。二是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编制《纳溪区校园食品安全约谈制度》,通过不定期约谈的方式,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员传达相关政策与上级指示精神,督促学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通报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约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源头把控食材安全。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对学校供应商提供食材的监督,与进货查验制度配合,确保中小学校园食堂食材的入口端安全。四是满意度测评问需于民。结合纳溪区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测评方案,通过了解学生、教师、家长对学校餐饮服务的满意度,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学校餐饮服务质量,确保“校园餐”安全。
(五)严格监督执法,筑牢安全防线
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关键节点,组织全覆盖检查与专项整治。2024年秋期至今,累计开展监督检查400余次,发现问题40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立案查处16件,罚没金额12.067万元,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氛围
通过 VR 实景教学、线上工作群推送、线下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10余次,覆盖监管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超500人次,推送风险提示、操作规范等信息30余条,提升各方食品安全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制度体系初步完善
构建以《纳溪区校园食品安全联席工作机制》《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履职积分管理措施》等为核心的制度框架,推动学校建立食材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形成全链条监管制度保障。已建立71名总监履职档案,组织114名总监及管理员培训,64人通过省级考核,调整8名履职不力总监。开展集中约谈 6次,对4所三防设施整改不力学校、7所高风险学校进行专项约谈,并签署《学校食品安全提醒告知书》。在满意度测评方面,通过科学制定测评方案,共开展2次覆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问卷调查,收集近万份反馈,综合满意度达92.67%。
(二)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建立“主体台账-监管台账-问题台账”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实现监管数据实时共享、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创新监管方式与技术手段应用,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在 2024年秋期排查中,发现4个教师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个校内小卖部超范围经营食品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新增食材抽样 27 批次;建立供应商信用筛查机制,发布红黑榜,约谈问题供应商 2 次,开展资质核查与快检报告真实性检查。2024年秋期至今,累计开展监督检查400余次,发现问题40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立案查处16件,罚没金额12.067万元,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通过 VR 实景教学、线上工作群推送、线下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10余次,覆盖监管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超500人次,推送风险提示、操作规范等信息30余条,提升各方食品安全意识。累计发放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3份,移送案件线索6条。
(三)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联合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健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次,开展双随机及联合检查 8 次,抽查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26 家,整改问题 18 个。通过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和联合执法,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格局。通过高频次检查、精准化监管和常态化培训,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区学校食堂连续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师生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抓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按要求完善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引导学校系统化管理校园食品安全。
二是坚持运用“校园餐”专项工作以来形成的机制,发挥各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区内学校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
三是完善已建立的主体台账、监管台账、问题台账,所、股统一台账,实现科学收集监管数据、科学汇总分析数据、理顺数据报送渠道的目标,科学管理监管工作,力争做到工作“随时能报送”“报送皆真实、准确”。
感谢您对我区校园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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