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林业和竹业局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回复
朱育军、艾小勤、邓鸿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中国酒城头脊梁长江奇石国家地质自然遗址公园”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现场查看、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3类,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公园。你们的提案涉及内容与纳溪区“文旅+”发展思路契合,对提升区域生态价值、文化影响力和经济活力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关于打造“中国酒城头脊梁长江奇石国家地质自然遗址公园”的建议。
一是“头脊梁”长江奇石范围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依据《四川省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三)“具有一定的规模和面积且资源分布相对集中,与其他自然保护地不存在交叉重叠”之规定,“头脊梁”在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具备申报地质公园条件;二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是2004年7月编制,规划期限为2004年—2024年,目前省上还没有重新编制规划的时间安排;三是特色街区与文旅配套建设方面,在符合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条件下,将结合河东麒麟广场功能定位,规划建设集休闲、娱乐、购物于一体的文旅综合体,包括儿童游乐设施、川南特色美食、非遗手工艺品等文旅产品,鼓励附近农家乐提档升级住宿条件和餐饮水平,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目前,已启动麒麟公园建设项目包括邂逅集市、广场、爱情墙等。建成后将提供特色街区、儿童活动区、观景平台、餐饮购物等服务,未来将实现“头脊梁”与周边景点的高效联通,提升“头脊梁”知名度,扩大纳溪影响力;四是举办摄影展方面,由于头脊梁的单一性,不具备展出价值,若仅限于头脊梁的影像资料,无论全国还是局域摄影家和爱好者,拍摄的题材均为雷同题材和相似图片,不具备较强的影像展出传播价值;在宣传推广上,可适时将“头脊梁”的美图佳作、日出日落观赏点,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传播,纳入纳溪文旅宣传内容,利用短视频平台、小红书、文旅公众号、旅游推介、高铁、机场、期刊等渠道进行精准推广,吸引游客打卡,共同传递头脊梁存在的地理价值和人文价值。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严禁在“头脊梁”乱搭乱建和乱扔垃圾;在重新编制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时多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和财政投入力度,早日把麒麟公园打造成吃、游、玩、住等于一体的文旅综合体。纳溪区拥有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头脊梁”奇石江滩,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作为长江流域的璀璨明珠,其保护与开发承载着重要使命。
我们诚挚欢迎各位委员建言献策,共同参与到纳溪生态保护、文旅事业发展中,再次感谢感谢你们提出宝贵意见。
泸州市纳溪区林业和竹业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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