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回复
巫远开委员、姚志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配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建议》深刻指出了当前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我局工作重点高度契合,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招聘力度,拓宽引进渠道
在教师招聘中,将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招聘计划优先考虑,2025年第二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中,单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名额3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及资质的优秀人才。近年来,我区已通过公开招聘新增专职心理健康教师4名。
二、强化培养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一是系统专业培训。区教科中心持续组织面向现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坊和教研活动,内容涵盖心理咨询技能、危机干预、课程教学、团体辅导等47次,涵盖教师2600余名,着力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二是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培养一批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具有心理健康专业的中级教师9名,高级教师1名。三是鼓励专业发展。支持教师参加专业认证(如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源和经费保障。目前,已有49名教师取得心理咨询师证。
三、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有效履职
指导学校明确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量标准,确保其主要精力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家校沟通等核心工作,避免承担过多与专业无关的事务。推动学校规范设置心理辅导室(中心),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专职教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目前,全区28所中小学均设置心理辅导室(中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地
定期对各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工作开展及条件保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备工作,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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