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回复
永宁街道: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将安富桥纳入城市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经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环境卫生全覆盖的建议
从2023年起,安富桥片区环境卫生就已全部纳入了城区环卫社会化服务范围,内容包含了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我局和街道、社区对卫生情况负责日常监管考核。目前,该片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质量已经得到较大的提升。
二、关于规范设置便民摊点的建议
2020年,安富桥片区已有便民市场设置规划,由于用地困难,目前设置在安富桥高速桥下。便民摊区的设置将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合理布局、方便市民的原则,在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具体由街道、社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提出并制定拟设置方案,明确便民摊区设置主体、设置位置、类型、经营范围、摊位数量,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同自规、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综合评估后报区政府同意。我局将积极协助推动便民摊区设置管理相关工作。
三、关于修缮市政设施的建议
根据国家建委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关于“城市道路最低宽度为16米”的规定,和《泸州市纳溪区创健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会议纪要》(泸纳创指纪〔2016〕1号)明确的道路修复职责分工(路面宽度12米以下的道路由街道负责),又基于我局目前管理且区财政划拨运维经费的道路均为宽度16米以上市政道路的实际,安富桥片区路段暂无法纳入城市管理道路范畴。下一步,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进行项目包装,对该片区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待改造完成后,再争取纳入城市道路管理范畴。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街道办事处加强清扫保洁考核监管,争取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便民摊区设置及规范管理,同时,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市民安全出行,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区城市管理工作。
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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