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农业农村局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回复
王毅、张晓萍、姜维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聚力打造纳溪“土特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摸清“土特产”资源家底的建议
强化规划引导和产业指导。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编制重点建设的“土特产”目录,建立完善制度政策体系,激活要素活力、市场活力、主体活力。加大财政投入,梯次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完善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五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二、关于不断擦亮“土特产”金字招牌的建议
注重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加快推进种植、养殖、加工等标准化体系建设,夯实“土特产”产业发展基础。通过净化产地环境、加强标准制定、强化质量监管和产品追溯等,提供更多无公害绿色土特产品。把品牌农业、地标农产品及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性安排中。引导各区域做好品牌定位,推进大宗产业特色化、特色产业品牌化。
三、关于持续挖掘“土特产”背后的乡土文化的建议
发展“土特产”能够为乡村文化兴盛筑牢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土特产”的畅销使人们富了口袋,催生了赓续农耕文明、传承乡村文化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有意识地探索产业振兴与文化振兴的结合点。其次,乡村文化兴盛助推“土特产”价值提升。乡土文化传承与发展为“土特产”增添了许多新鲜元素,使“土特产”内涵更加丰富、底蕴更加深厚。最后,“土特产”价值提升将促进乡村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融入了文化元素的“土特产”已经成为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繁荣的乡村文化本身也成为一种新型“土特产”,二者相互促进、和合共生,使农民群众既富了口袋又富了脑袋。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姜鑫海;联系电话:1777844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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