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回复
刘彤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一)强化政府管理职能
根据《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办公室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纳委办〔2019〕31号)文件,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挂泸州市纳溪区数字经济发展局牌子,是全区数字经济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字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局牵头全区“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工作,积极对接泸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在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上的数据共享工作,协调市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技术人员指导各部门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针对省大数据中心反馈的异常数据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时予以整改,常态化推进全区数据共享。
(二)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一是推进企业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宏图智能物流“智慧工业物流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完成泸天化集团工业互联网(企业管理集成)和四川明德亨公司工业互联网(生产系统集成)建设,完成泸州慧麟科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加快推进明德亨、凝彩电子等电子信息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二是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能力,全区企业专利申请及获取形式总体向好,如明德亨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凝彩电子获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8项;奥智科技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宏图物流获发明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逾百项,申请注册商标20余项;慧麟科技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8项。
(三)提升科研及人才支撑
全区积极实施《泸州市纳溪区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试点实施方案》《泸州市纳溪区创新型科技人才激励办法》,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人员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大力开展支持人才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州市纳溪区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为人才回乡创业提供政策扶持,根据《纳溪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全力支持企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二、主要存在问题
当前,尽管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总体形式较好,但仍存在制约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酒业、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还较少,门槛过高,支持不够。二是对新引进的企业在供地等关键要素保障方面尚显不足。三是人才引进机制还需完善。四是产业发展资金欠缺,产业扶持政策尚不健全。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针对问题,下一步我区将着手从以下方面改善:一是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保证企业和项目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二是加强人才保障。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实行梯次引进,提高数字经济企业及相关产业人才匹配度;依托大学城、第二医教园区等学院在人才、科教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加强与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省内省外高校合作,共建数字经济人才联合培育、培养和实训基地,实现人才无缝对接,为数字经济繁荣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三是加强资金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大企业为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提供定向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四是政策保障。以市场为导向,出台更多数字经济相关扶持和奖励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投身到数字经济转型升级上来。推进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及时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共同推进全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曾菁 4293543)
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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