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回复
陈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河西滨江路健身器材设施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区体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您所关注的增设河西滨江路健身器材设施的工作,也是我们高度重视的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合理配建
我局会同安富街道相关负责人到滨江路区域了解健身场地、设施情况,依据区域性群众需求和实用性等特点,经研究,确定增加健身路径安装地点两处:蓝色港湾滨江路地带和铁路桥上游段滨江路地带。并将2022年的公益性健身器材优先配建到安富街道,满足滨江路沿线群众的健身需求。
二、建管并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同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一起努力,落实对健身场地设施的增设安装和维护管理(包括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等),切实为全区群众的健身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真正让“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运动健身理念深入人心。
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体育工作的建议和关心,热忱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