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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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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7 10:35:09 来源: 阅读:

唐民委员:

您提出的《将大旺竹海核心区高峰村申报传统村落,提升特色竹乡文化底蕴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白节镇高峰村地处白节镇大旺竹海核心区,位于镇内东南方,2020年村级合并前属白节镇下辖的行政村。全村幅员面积9平方公里,辖11个农业合作社,1个社区,718户农户,总人口2321人。解放以前属于泸州市忠信乡龙潭里广义甲大旺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设大旺乡,后改称大旺公社,再设立大旺乡,1989年撤乡并镇后划归白节镇,2008年由高峰村和二龙村合并成的高峰村。该村具有深厚的传统底蕴和独具特色的农耕文化。迎仙岩,九仙居,天舟渡,龙青岩,巫氏民居。龙青岩—中国共产党地下会议遗址;巫氏民居—拥有200余年历史的传统建筑,文化内涵丰富,历史悠久,保存完好。

2017年我局指导白节镇政府按照传统村落申报条件,已将高峰村成功申报为四川省第三批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但因古建筑体量小等因素未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希望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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