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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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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4 14:46:11 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阅读:

A类)

泸纳综执函〔202445

范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广告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梳理,积极推进纳溪区“牛皮癣”治理,巩固创文创卫成果。现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群众力量的建议的回复

一是制定宣传方案。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区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执法普法宣传行动方案》,将小广告治理纳入重点宣传任务清单。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除采取常规的法律宣讲、悬挂普法条幅、发放普法宣传单外,创新方式要求当事人观看法制教育片、召开院坝会、签订承诺书、参与城管执法体验日等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向城管、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违法线索。同时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通过正规渠道发放相关信息,主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二、关于增设便民橱窗,疏堵结合管理的建议的回复

一是规范设置便民橱窗。截至目前,由属地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已设置便民橱窗12块,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均已设置便民广告栏,引导便民广告合规有序张贴,实现“定点张贴、定时清理、规范管理”。二是开展网格化巡查整治。充分利用属地街道网格化巡查机制,发动网格员对违规小广告进行巡查整治,督促、劝导单位和个人及时清理,充分发挥环卫工人清扫保洁作用,对发现的牛皮癣及时清理。三是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结合每年巩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工作开展小广告清理整治,依托社区、环卫工人以及各单位包保责任人员下沉等力量,对城区街面、道路、建(构)筑物等立面张贴、喷涂的各种小广告采取集中铲除、涂刷等方式进行清理,使物面恢复原貌,保持美观、整洁。四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执法。每年将小广告治理纳入区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治理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一批乱张贴小广告行为。近三年来共查处违规设置、张贴广告类案件26件,有效惩治了一批违法行为。

三、关于纳入征信系统,挂钩个人信用的建议的回复

针对小广告惩处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的问题,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属地街道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小广告、“牛皮癣”的联合打击力度。一是对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实施停机处理。由我局将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收集汇总后报市城管局对机主实施停机警示。二是对小广告内容涉及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广告,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三是对小广告背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区公安分局进行查处。后续,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争取拓展惩戒措施,进一步提高惩戒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按照“集中清理、常态整治、防治结合、长效保持”的原则,由我区城管委办公室印发《纳溪区城市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日常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推进城市“牛皮癣”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宣传计划,创新宣传形式,拓展监督渠道。联合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小区、商超百货、娱乐场所等地,集中开展入户宣传、文明劝导、广告清理等多形式共治共享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整治合力。

(二)强化巡查,规范管理。按照《纳溪区城市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各部门的行业监管和属地街道的网格化巡查。针对人员密集、小广告张贴较多路段,采取定巡结合的方式,对墙面、路面、灯杆等位置发现的小广告及时清理,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和干净。同时,合理规划、统一格式,在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增设一批便民橱窗,安排专人管理,做到疏堵结合。

(三)强化联动,严格查处。加强对小广告违法行为的排查治理,制定计划,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及属地街道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实施停机警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多手段严厉打击通过小广告进行的破坏市容环境、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形成强大的执法效应。

(四)强化监督、纳入考核。将小广告治理工作纳入城管委办日常监督考核项,对各部门、各街道小广告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对治理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扣分,促进小广告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共同维护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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