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400万、50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泸州“1+1”政策“大礼包”来了
11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泸州市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两项内容,打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1”政策“组合拳”。
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宋庆作主题新闻发布,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肖昌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付小峰、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钟传均分别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万中顺主持发布会。
《实施方案》着眼于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全面打造可感可及的政策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尊商重商的社会环境;《若干措施》着眼于激发民营市场主体动能,帮助民营市场主体解难题、增信心、谋发展。同时,构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兑现—成效评估—优化调整闭环,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效果;在全省率先出台措施规范行政涉企检查,探索推行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探索建立免检机制,为民营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具体来看
政策“大礼包”有这些干货
↓↓
《实施方案》
包含五个方面共20项措施
落实和完善涉企惠企政策方面,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和优化调整,着力解决惠企政策兑现慢、兑现难的问题。
《若干措施》有22项举措
主要涉及
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降本减负等方面
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最高500万元,对孵化载体建设、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给予补助支持。
支持 民营经济 发展 泸州 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