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扰民和安全隐患 | ||
| 来信人 | 蒋** | 来信日期 | 2022-02-09 |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002 | ||
| 信件内容 |
位于泸州纳溪安富街道丙灵社区二社新唐房位置:农家乐(乡月竹苑柴火鸡) 乡月竹苑柴火鸡从2021年5月31日开业至今,人来车往, 对周边所有村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对此我有以下四点疑问: 1.开办餐馆是否有详细标准要求,是否应该远离居民区一定距离 ,是否应该在休息时间控制噪声分贝,避免扰民! 2.餐馆若开办在农村自建房,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在综合执法局取得排水许可证,是否在市场监管局取得许可证,是否在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是否依法完善其他相关手续。 3.每天晚上喝酒划拳,打牌大声喧哗,甚至道路随地大小便,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多次协商无果,公安部门是否进行监管执法,个别还存在酒后危险驾驶,对附近居民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公安部门有无妥善解决方案。 4.本人自建庭院和乡村道路,被该乡月竹苑柴火鸡的食客长期碾压后损坏,是否有权要求该餐馆绕道形式,是否有权要求该餐馆进行赔偿?有无赔偿标准? 希望有关部门为村民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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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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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安富街道 | 回复日期 | 2022-02-14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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