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English
中央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区长信箱>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积金中心是否支持重庆的异地贷款
来信人 卢** 来信日期 2021-12-01
信件索引号 202100040
信件内容
本地公积金中心是否支持使用重庆缴存的公积金进行异地贷款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21-12-01
办理结果

卢柯文: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来信反映“公积金中心是否支持重庆的异地贷款”的信件收悉,经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溪区管理部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房的,只要本人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两地房查的实有住房套数和个人征信的住房贷款记录结合不超过2套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如您需要更详细的咨询可致电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纳溪区管理部0830-4213698或登录我中心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查询(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溪区管理部

                                                        2021年12月1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