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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蓝安大道三段滨河家园小区水表未用水仍运转产生费用问题
来信人 余** 来信日期 2020-11-04
信件索引号 202000043
信件内容
我家位于蓝安大道三段滨河家园小区2幢2401号,家里还未装修,常年在外地,家里从未住人,家里的水表号是0500107580,于2020年7月激活水卡后,于2020年9月15日收到短信,提示已用水5吨,扣水费21.75元,10月15日又收到扣费短信,提示用水3吨,水费13.05元,曾于2020年9月19日和10月16日打电话3192777到水务公司询问为啥家里水表未用水仍运转产生费用问题,对方均以已向领导反映为由拖延,也未接到回访电话,截至今天11月4日,仍未处理,望区上相关领导予以调查,盼回复!万分感谢政府。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综合执法局 回复日期 2020-11-11
办理结果

余林同志: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来信反映“蓝安大道三段滨河家园小区水表未用水仍运转产生费用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滨河家园691户业主属于二次供水智能远传水表用户,2020年7月份,由于滨河家园北区车库负二层排水系统不规范(开发公司原因),导致二供泵房进水被淹,二供设备变频器及机组线路受潮,设备运行不稳定。我局督促纳溪供水公司及时请二供厂家再次到该小区现场进行处理,并要求一定要一次性彻底解决好。目前纳溪供水公司已对受潮变频器进行处理,并对稳流罐进水端水管进行改造。

关于该小区业主反映的水表产生波动现象是由于管网压力变化造成,和该小区二供设备故障有一定的联系。费用问题,纳溪供水公司已与您沟通,请您到纳溪供水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纳溪区综合执法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0830-3368287。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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