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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纳溪区新乐镇石银村石银砖厂的投诉
来信人 陈** 来信日期 2018-10-30
信件索引号 201800085
信件内容
纳溪区石银村石银砖厂. 开厂至今已有多年.这几年时间.对本村的乡村公路造成严重损害,从延江路分道至厂区此段公路.多处路段泥泞、路面损坏严重、扬尘严重.不管下雨和晴天都影响村民出行.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18-10-30
办理结果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近几年,我镇石银村石银砖厂大吨位运输车辆使乡村公路造成严重损坏,我镇高度重视,因乡村公路管理主体为村民委员会,目前,我镇交管站正会同石银村村民委员会,与石银砖厂进行沟通、协商,对该道路进行维护。

若还有疑问,请联系新乐镇交管站:4282650。

感谢您对新乐政府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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