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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纳溪区新乐镇铜鼓村9社天然气管道问题
来信人 纳** 来信日期 2018-09-07
信件索引号 201800071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纳溪区新乐镇铜鼓村9社区的村民,天然气管道就在我家背后太近了,热天的时候不是太安全。望你们来查看一下,是否需要搬离。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18-09-07
办理结果
 纳溪区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咨询天然气管道公司专业人员,安装天然气管道5米内不能有建筑物,距地面距离为1.2米。经实地查看和调查核实,天然气管道距离您的房屋约10米,距地面约为1.2米,您的房屋在安全距离以外。经过与您电话沟通后,您对“是否现场查看和安全距离上”仍有质疑,我镇于9月5日下午3时许,由安办副主任、联村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及九社社长再次到达现场进行查看,再次确认了您的房屋离该天然气管道的距离在安全距离以外。
感谢您对新乐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若还有疑问,可再咨询新乐镇安办:4280189或天然气公司:52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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