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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贤达锦绣华府租车位费用随意涨价
来信人 粟** 来信日期 2025-09-19
信件索引号 202500039
信件内容
泸州市纳溪区贤达锦绣华府开发商租车位费用随意涨价。原来是租一年车位,费用是240元/月(含50元管理费),一年费用2880元。9月18日物业转发上级通告称小区外麒贤路将进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让各位业主和附近居民不要在麒贤路段(涉及锦绣华府、富力华庭、假日广场小区)停车,这必然导致业主对于停车位需求增加,随后9月19日贤达公司通知一年期租车位费用涨价到240元/月+50元/月管理费,一年费用3480元。长期以来,纳溪区贤达锦绣华府因为停车费用太贵,导致麒贤路经常停满车辆,阻塞交通。请问相关部门,贤达公司自主定价依据是什么,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约束?小区可能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宁街道 回复日期 2025-09-23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来信反映“贤达锦绣华府租车位费用随意涨价”的信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经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系泸州市贤达投资有限公司对权属于本公司的车位进行自主调价行为,该公司委托泸州市天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权管理,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相关通知,住宅小区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开发商有权自行决定车位租金价格。现贤达投资有限公司对自主车位的调价行为系该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消费水平和成本等因素进行的价格调整,符合法律规定。不过贤达投资有限公司应充分说明调价的理由,并提前进行公告,让租户自主选择,做到公平合理。经与开发商协商对接,开发商答复为不涨价,继续沿用以前的标准执行。

2.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建议贤达锦绣华府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的事项。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2)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二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九十日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的。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告。建设单位未按时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经核实,近两年贤达锦绣华府小区部分业主多次向棉花坡社区、街道建管站咨询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截至目前,未收到过贤达锦绣华府小区业主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建议小区全体业主积极参与进来,及时向街道建管站提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街道建管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成立流程进行指导,协助尽快将业主委员会成立,以便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致电永宁街道建管站,电话号码:0830-8561729,永宁街道市场监管所,电话号码:0830-4115221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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