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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写信内容都不可以传照片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4-08-10
信件索引号 202400037
信件内容
写信内容都不可以传照片,能否改进。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信访局 回复日期 2024-08-12
办理结果

张先生:

您好!您提出区长信箱不可以传照片的改进建议已收悉,我局已将该建议反馈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并与您电话沟通。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区信访局网络投诉与办信股,电话:0830-4128859

 

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

20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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