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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

收费单位: 泸州市纳溪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8月4日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1

代码证书工本费

148.00元

川价费[2003]122号

2

调整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65.00元

川价费(1999)194号

           
           

  监督电话:12358        政策咨询电话:4295116       泸州市纳溪区物价局监制

  注:1、涉企收费项目在备注栏注△,涉浓收费项目在备注栏标注☆。2、(泸纳发改物价〔2008〕49号) 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免收: 民政:收养登记费; 水利:水土流失补偿费; 建设:城市建设配套费、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费; 国土:征地管理费; 环保:环境检测收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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