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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建设
【城市建设】 全区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河西大道南侧8690平方米120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3、4幢楼主体和外装饰已完工。河东230套1.8万平方米定向限价房建设正在抓紧进行。普通商品房建设,竣工验收天化丽苑、建材市场综合楼、紫阳大道河东三期、时代明苑、青年小区5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2.21万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蓝色港湾B段滨江路工程长约200米,已完成道路硬化,高速公路连接线A段长1.1公里和火车站进站路长1公里建成并投入使用。纳中校至区人医人民路改造工程长约470,总投资约260万元,区建设局为建设业主,按招投标选择落实施工队伍,9月份签订施工合同,实行全封闭式施工,2008年春节前改造完成投入使用。
【小城镇建设】 全区完成上马镇新区建设性详细规划,天仙镇景区规划正在编制之中,协助完成白节镇团结、护国镇伏金、合面镇马桥、打古镇古纯、新乐镇石银、渠坝镇河坝、龙车镇寿登、上马镇太平、丰乐镇白合和天仙镇银罗10个新农村规划,为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奠定基础。全年办理小城镇建设选址48个,核发施工许可证35个,竣工验收面积17.92万平方米,全区村镇建设投资1.468亿,其中小城镇投资5820万元,村庄建设投资6446万元,农民建房投资130万元。
【建设管理】 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小城镇规划实施办法》,以指导小城镇规划建设。为顺利推进工业园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拆除新乐镇百梯、桂花村等14户违规建房,面积1500平方米;上坝公正街等5户陈旧危房和永河街128号阻建拒拆房,面积350平方米。加强建筑燃气风景区安全监督管理,全年组织开展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和12个镇的建筑施工、燃气企业、风景区安全大检查6次,检查在建工程160次,查处违章建筑、装饰装修56起,发出停工通知书39份,限改通知书17份,拆除违章建筑、构筑物3起,面积200平方米;暂扣白节镇巫某液化气瓶15个,对5个不规范燃气企业和液化气经营点限期进行整改。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房政管理】 按照建设部等国家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实际,制定整治方案,认真动员部置,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检查督促,结合商业贿赂治理,认真开展房地产项目的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专项整治,使纳溪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4387件,面积52.94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售1147套,注销登记450件,他项权利登记1367件,进行房屋鉴定42处,面积0.38万平方米,完成国家税收300多万元。
二、城市管理
【概况】 全年实现经营收入53万元,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约388万元,其中:主要街道路灯的安装与维护100余万元,人民路道路改造投资约230万元,紫阳大道路基冲刷病害整治20万元,人行道地砖维修整治15万元,实施“迎春光亮”工程投入23万元。
【市容管理】 持续抓好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一是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运输粘带、车辆撒漏、露天烧烤和破坏市政设施等严重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城区出动宣传车辆25台次,印发宣传资料50000份,通过学校、社区发放到千家万户,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三是在上坝社区开展“城管进社区”工作,与社区居民开展信息互动,监督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倡导市民行文明之举。四是在重要节日进行街道布景,美化、亮化城市。
【卫生管理】 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行环卫清扫保洁承包经营,坚持一月一次主要街道的冲洗,实施“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清除“牛皮癣”),变被动保洁工作为主动,城区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加强城区沿江沿河两岸卫生的长效管理,区政府专门召开工作会议,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以美化沿江沿河两岸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行动,卫生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由区城管局牵头,定期对沿江沿河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市容市貌管理做到日常维护与重点治理相结合,执法人员坚持天天上街,错时执法,保持执法巡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街面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城区化粪池的清理、建档工作,邀请市城管局环卫处对全区化粪池清理进行行业指导,并发文到各镇、街道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对所属化粪池进行定期检查与及时维护。
【行政执法】 一是持续抓好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有效保证城市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全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3次,取缔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摊点70余处,清理乱堆乱放、乱吊乱挂问题300处,清理乱贴乱画和“野广告”1700多张,查处违章撒漏、运输粘带和乱倒垃圾问题80余次,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观。二是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河西滨江路的管理力度。对重点区域实行重治严管,对清扫保洁员实行定岗定责,城管执法队员实行集中巡查。2007年,共查处纠正人行道上违章停放机动车辆100多车次;纠正路旁店铺乱倒垃圾、炉灰的行为;严格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强制拆除3家未办审批手续、擅自安装的广告牌匾,审核指导4家业主安装配有霓虹灯的高标准牌匾;在主要干道上有效减少店外经营现象,保障主要街道的市容市貌。三是对流动摊点进行合理疏导整治。针对流动摊贩大多为“弱势群体”的特点,坚持因势利导,堵疏结合,合理开辟自由经营场地,划线定位,合理设置摊位,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四是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建章立制,强化执法纪律,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 2007年,投入资金20万元,对紫阳大道路基冲刷病害进行及时整治,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投入资金15余万元对城区人行道地砖进行整治维修;投入资金230余万元,实施人民路道路改造工程;城墙巷改造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永宁路1200米人行护栏的维修和漆饰。
【路灯安装】 12月,投入路灯改造维护资金100万元,对紫阳大道、云溪大桥、云溪西路等主要街道路灯进行维护更新,全面完成河东大道路灯安装,保证城市路灯亮灯率达98%,城市景观更加亮丽,广大市民夜间出行更加安全。
【办理环卫工人养老保险】 10月,筹措资金40余万元,在全市环卫系统中,率先为环卫工人办理养老保险,解决环卫工人后顾之忧。
三、环境保护
[环保国策宣传] 围绕“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结合纳溪环境保护现状,通过播放宣传片、开办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宣传活动。纳溪电视台连续播放环境保护宣传片,设立宣传点向群众散发环保宣传单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建设项目管理]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47个,其中报告表8个,报告书1个,“三同时”执行率、“环评”执行率达100%,按时将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环境监察] 加强对2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日常监管,除派监察人员驻厂监督外,检查企业480人次;全年共受理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热线投诉、“110”联动、来信来访、上级交办信访、“12345”转来投诉141件,受理率100%,处理率100%。
[环境监测] 坚持例行监测,永宁河监测实行月报制度,及时反映全区地表水的现况。强化污染源监测,对全区国控、省控、市控、区控企业分别进行不同频次的监测,及时提供实时真实资料。还开展纠纷、环评、验收、应急监测。
[环保专项行动]
工业企业达标工程。一是抓好“责任减排”,强化目标管理制度二是抓好“工程减排”,确保重点项目减排目标的实现。三是抓好“结构减排”,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四是抓好“监管减排”,强化减排工程的日常监管。
碧水工程。加强对永宁河的监管,重点检查沿河污染企业。加强对小土纸厂的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58家土纸厂,拆除机器设备58台,柴油机23台,处理成品3030捆,料块186吨,料塘118口,建立防止土纸生产反弹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禁工业企业、规模养殖业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外排。
安静工程。完善城市区域噪声整治方案,全年处理噪声扰民投诉34件,处理率100%;噪声专项检查10次,出动监察人员75人次。
蓝天工程。严格执行餐饮业年审制度,加大监督全区餐饮业户燃用清洁燃料,防止油烟的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渣土堆放和运输扬尘污染的监管和检查,监督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强对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提高科技含量,强化污染控制,实行清洁生产。
农村生态建设工程。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指导天仙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工作。大渡口镇大凹村成功创建为泸州市第二批市级生态文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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