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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生 活

一、民政工作
  [自然灾害与抢险救灾工作]
  暴雨、洪涝灾害。2007年,纳溪区境内遭受“6.29”、“7.8”、“7.16”3次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的袭击,且持续时间长,降雨量大,最大降雨量达187.4毫米,全区普遍受灾,受灾人口117835人,受灾面积139155亩,其中纳溪城区、新乐、棉花坡、丰乐、白节、护国、上马、合面、打古等镇受灾较为严重。特别是鱼塘堰坎冲垮,水稻被淹尤为严重,全区冲毁鱼塘堰245处,冲垮田坎4160根,被淹稻田15780亩,绝收面积6870亩,冲毁耕地面积5925亩,吹倒吹断电杆97根,公路毁坏16500米;因洪涝灾害造成房屋倒塌217户、493间,涉及805人,损坏房屋766户、2058间,涉及235人;因滑坡灾害造成房屋倒塌132户、669间,涉及558人,损坏房屋316户、1399间,涉及1477人;发生大小山体滑坡灾害67处,受灾人口2035人,受灾面积2625亩,损毁耕地1050亩,新乐、护国、白节、打古、合面、丰乐镇等特别严重。其中,新乐镇炳灵村7组滑坡长300米,宽200米,最大裂缝20公分,下跌10公分,涉及17户61人103间房屋;护国镇永江村1、2组发生特大山体滑坡,滑体长1000米,宽150米,涉及26户、111人、184间房屋不同程度倒塌损坏;白节镇青风村五组清风水库(库容约12万立方米)大坝有4-5米长的地方出现不同程度的9处渗水,危及坝下207户96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打古镇古纯村1组发生长150米、宽200米,裂缝10公分,造成2户9人11间房屋急需搬迁,另外,零星11户、29人、47间房屋也必须搬迁;合面镇河坎村3组,发生长150米、宽50米、下滑2米,危及8户27人59间房屋;丰乐镇永福村3组发生山体滑坡,长20米,宽12米,下滑15米,造成3户13人,11间房屋倒塌损坏;大渡口镇至湾滩公路坍塌长约120米、下沉1.5米;城区丙灵路后山滑坡,冲垮区计生指导站消毒锅炉房3间;直接经济损失627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180万元。
  抗灾。灾情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时下拨灾款92万元,解决灾民生产、生活、医疗方面的困难,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患病灾民得到及时医治。
区政府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查灾、核灾,坚持24小时值班,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一是紧急启动救灾应急预案;二是对滑坡现场设立警戒线,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救灾现场发生不安全事件;三是将滑坡区域的灾民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妥善安置好灾民,解决好灾民的临时吃穿住问题;四是对山体滑坡区域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监测;五是继续核实灾情,安排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六是区政府派出督查组到各镇、街道的渡口、码头检查,并不定期地进行夜间督查;七是区政府紧急向各受灾镇、街道调拨抢险救灾应急资金,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
狠抓倒塌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完成恢复重建675户,占倒房数的99.3%。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1.城镇低保。全年审批纳入低保对象10771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2.35%,按泸州市人民政府规定,从1月至10月,纳溪区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65元,从11月起每人每月为180元,未达到标准的予以补足。2007年全区城镇低保对象人均补差98.6元/月,全年支出低保金1204万元。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困难居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体现“为民解困”的宗旨。
  2、农村低保。全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448人,达到8004人,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243.5万元,人均补差26元。
  3.农村五保。全区农村五保对象1320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464人,占全区五保老人总数的35.2%,完成任务数的110%;集中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分散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全区五保对象月平均五保供养金128元,完成任务的128%,按月由区民政局通过银行直发。
  4.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新建农村敬老院1所(新乐镇敬老院),扩建农村敬老院2所(护国镇敬老院、棉花坡镇敬老院),完成任务数的150%;新增床位124张(其中:新乐镇敬老院新增54张,护国镇敬老院新增40张,棉花坡镇敬老院新增床位30张);建立健全农村敬老院的生活、财务、卫生等管理制度,院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重点强化卫生,院务管理逐步公开,院民的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投资19.7万元对区光荣院进行维修,投资7万元,购置院民室内设备。投资0.2万元进一步完善区烈士陵园的绿化。
  5.医疗救助和精减定救。区政府于2007年7月修改完善《泸州市纳溪区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全年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的对象为504人,支出城镇大病医疗救助金64.49万元,城市医疗救助水平达到城镇低保全年平均人数(10235人)人均63元,资助参合15006人,农村大病医疗救助3340人,支出农村医疗救助金107.3万元,人均医疗救助321.25元。规范医疗救助对象核定和资金发放程序,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群众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
全年享受精减定救的有202人,支付救助金17.1万元;享受特别救助的有92人,支付救助金 1万元。
  6.社会捐赠接收管理。全区各镇(街道)、社区都设有社会捐赠接收点,区民政局设立纳溪区社会捐赠接收站。2007年共收善款10.9万元,衣物5796件。
  7.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全区有177户农村特困户于12月20日前全部搬迁入住新房,新建房屋居住面积19335.26平方米;共投入资金566.35万元,上级补助56万元,区、镇财政补助16.85万元,社会捐助资金14.57万元,建房户借款132.8万元,自筹资金346.13万元,投劳1.44万个。
  [基层组织建设]
  1.社区建设。全区共有社区20个,社区的办公和服务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一是元月份起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标准,社区主任每月的补贴已提高到600元,社区副主任每月的补贴已提高到520元,并按规定由财政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每个社区年办公经费由25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继续实行几个区级部门共同定点联系1个社区的办法,帮助其彻底解决办公场地、活动阵地和办公设施; 三是根据《泸州市纳溪区城市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通过公开考试,确定7名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和7名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社区干部,补充到有关社区,增强社区服务力量;四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干部档案管理;五是新(扩、改)建社区办公用房2176平方米,每个社区平均达到108.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782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达到189.1平方米;为社区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电脑20台、电话机20部、电视机20台、VCD播放机20台;六是成立群众性文体活动队伍97支,建立“老年活动中心”26个,老年公寓1个;成立志愿服务队95个,参加的志愿者达4800余人,建立物业家政服务队22支,从业人员252人;建立就业服务站19个,年介绍就业人员1100余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卫生从业人员295人,建立社区警务室20个,配备社区民警23人,社区保安队20支,有社区保安巡逻人员98人,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21个,社区服务点164个,社区服务热线电话186条,建立残疾人服务中心1个。
  成功创建1个市级“建设和谐社区示范街道(镇)” (永宁街道)和1个市级“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永宁路社区)。确定新乐镇百梯社区为试点农村社区
  2.创建村民自治模范镇、村活动。2007年,全区238个村建制调整为176个,全区第七届村(居)委换届选举于12月29日进行, 176个村和20个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765人。继续深化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 有1个市级“和谐社区示范镇”(护国镇)和1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大渡口镇)通过市上验收;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规范化达98%,公开面达100%。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1.社团管理。先后完成新申办民间组织的登记注册、民间组织申请的变更登记、民间组织申请的分支机构登记、本级民间组织2006年度的年检、对未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100%予以注销登记等工作;未发现违法民间组织;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主题活动3次;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7个;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和优秀公益性民间组织的总结表彰工作;完成了个体和合伙民办学校的民事主体变更; 5月底,完成民间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2.婚姻登记。2007年,区民政局共办理结婚登记2906对,离婚登记678对,补办结婚登记406对;全年未发现违规婚姻登记行为;收养登记17例,合格率100%;完成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完成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任务。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和救助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政策;指导婚姻习俗改革,做到两个保障和三个防止(即: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保障男女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防止亲属间不应结婚的婚姻,防止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的婚姻及其他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3.行政区划。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做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工作,完成全区村级建制调整。新设立乡镇界牌37块,农村设标覆盖率达100%;进一步补充完善属性地名数据,启动空间数据的采集、录入; 6月15日前,完成全区14个镇(街道)27条边界线416.8公里的联检工作。
  4.殡改。2007年5月和11月,对全区各镇(街道)进行社会事务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加大殡葬改革宣传、举办殡改执法培训班等措施,提高全区殡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执法水平;老君山公墓通过上级年检;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类制度规范、上墙公开。本(外)地火化尸体709具,同比增长5.6%。
  [服务军队建设国防工作]
  1.“双拥”工作。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春节、建军节慰问驻军部队、区光荣院院民、军队退休干部、革命伤残人员等优抚对象的活动;建军80周年期间,开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军民共建和谐社区、军民趣味体育运动会、慰问驻军部队、慰问现役军人家属等一系列热烈、隆重的庆祝活动。平时通过学校、标语、专栏、宣传单、会议、广播、电视、宣传车、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广泛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在“第七个国防教育日”之际,区委、区政府和驻军部队还专门开展为期1周的《国防教育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办法,使国防教育面达到95%以上。军人维权机制得到落实,帮助区武警中队建军营图书室1个;被市民政局刊用双拥信息7条。
  2.革命烈士悼念活动。举行纳溪区清明节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参加活动,区政府副区长郭彤在悼念革命烈士仪式上作祭奠讲话。区内各学校、社会团体、城乡公民自发地采取各种形式悼念英烈。
  3.抚恤、补助、优待工作。明确从12月起将抚恤补助金由区直发;完成 14户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建房工作;将退役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统筹金全部缴纳到区社保部门,区民政、劳动、财政联合发文明确六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医疗费按省、市规定的新办法执行;全区各镇、街道优抚政务全面公开,公开率达100%;组织完成退伍军人袁国平《残疾军人证》换发,伤残人民警察许文川、简可明评残申报工作,上报评(调)残材料合格率为100%。
  4.安置工作。全区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68人,全部安置完毕,安置率100%。城镇退役士兵培训67人,培训率为98.5%。
  5.光荣院建设。为进一步改善区光荣院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区民政局积极争取各级各方面的支持,着力完善室内生活设施和加强绿化工作,投资10余万元对光荣院进行维修,努力把光荣院打造成川南地区的一个“品牌”。
  5.其它优抚工作。
  ①认真落实“五项政策”。2007年,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纳溪区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制定调查登记工作进程安排表。各镇、街道在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和交通要道张贴调查登记《公告》1500多张,在《纳溪通讯》、纳溪有线电视台上连续刊(播)《公告》,截止12月底,全区调查登记参战参核退役人员1161人,其中已被上级认定参战退役人员646人(因人员病故或调整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等原因,自2007年8月起全区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人数为638人),14次战争内无依据未被认定人员188人、14次战争以外未被认定人员245人,参核退役人员未被认定人员82人。 
  ②优抚政务公开。各镇(街道)统一制作优抚工作政务公开栏上墙图板,增添优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全区优抚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
  2008年末总人口为477707人。全年(即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共出生3683人,比市下达出生控制数少出生17人,出生率为7.70‰。符合政策生育3273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8.87%,比市下达目标任务指标高1.8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15%。死亡2997人,自然增长686人,自然增长率为1.43‰,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0.22个千分点,超额13.33%。
市上下达纳溪区计生“三结合”帮扶任务为1500户,其中新增户400户,省下达目标任务为完成新增三结合200户。实际完成1950户,其中新增户442户。超额完成市目标任务42户,省目标242户,分别超额省、市目标任务121%、10.5%。
  认真履行本部门流动人口管理职责,全区流出人员51645人,办证47472人,办证率为91.92%,流入人员3294人,验证率达96.30%。
  加大财政投入,2007年度全区人均投入标准为5.90元,财政应投入总额为281.92万元,其中:区本级为152.95万元,占投入总额的54.25%,人均2.81元;镇级投入总额为128.97万元,占投入总额的45.75%,人均3.09元。截止10月,全区已投入262.79万元,其中:区级投入为 130.00万元,镇级投入为132.79万元,占应投入的93.21%,到年底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07年度全区确认应享受计生奖励扶助对象为1392人(其中:继续享受户1146人,新增户246人),经过核查,确认误差率为0。应兑现奖励金83.52万元, 2007年度全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为16950人,按每年每户60元的标准,应兑付奖励金为101.70万元,全部兑现完毕。
三、老龄工作
  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老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及时调整充实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落实老龄办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地点。先后培训老龄工作人员900多人次,各级老协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纳溪区第二轮“省级敬老模范区”创建成功。
  区政府表彰大渡口镇、区委办等75个敬老工作先进单位,命名护国镇的乾隆村等181个村(社区)为第二轮区级敬老模范村(社区)。区老龄委表彰新乐镇政府、护国镇伏金村等15个敬老优秀组织,冉朝辉、陈代福等13个孝亲敬老之星,《尊老敬老树新风》等10篇文章为敬老好文章。
制订纳溪区老龄事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二是养老保障上,专门出台高龄老人的优待政策,老龄工作经费达19万多元;制发老有所医的五项优待政策;对于60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普遍进行1次义诊和调查摸底;开展老干部进社区活动。
  积极推进老龄宣传工作,在各级报纸、刊物、老龄网上发表了宣传纳溪老龄工作新闻消息、信息47篇,其中省上6篇、市上21篇、区上20篇,在各级电台、电视台播放纳溪老龄工作的新闻节目45条,其中泸州电台电视台20条,纳溪电视台25条;四是认真抓好老年教育工作,全区有区级老年大学1所,镇(街道)老年大学(学校)14所,村(社区)老年学校243所,参加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员10400余人;五是老年文体活动深入基层、遍及城乡,他们先后举办300多场次的演出,深受群众的欢迎。
四、老年大学
  区老年大学上期有学员192人,下期有学员198人,分为书法、文学、音乐、美术、舞蹈、太极(拳、剑、扇)、医疗保健、英语、花卉、摄影等课程;有5个班(书画班、太极班、舞蹈班、音乐班、花卉班)。学员平均年龄67岁,党员56人。全学年按开设8门课程,共行课32周,448课时,第二课堂136节,组织加社会公益活动全年14次,1260人(次)。
五、民族工作
  向少数民族送去种植、养鱼等科技知识手册500余册,组织科技人员多次深入少数民族较集中的打古镇古纯村举办稻田养鱼知识培训。2007年春节期间慰问5户城区少数民族困难户,送去大米、食油、现金等共计千余元。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审查核实,全年先后为27名少数民族同胞更正民族成份。争取10万元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协助龙车镇占梯村修建公路(该村地处偏远岩区,有10多户少数民族居住),改善该村交通条件。
六、宗教工作
  年初同各宗教场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更加具体化、科学化。坚持对重点场所1个月、一般场所一季度的安全大排查,在排查中共发现问题3处,及时进行整改,全区宗教场所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在全区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平安创建活动,对天泉寺、安富天主教堂等6个达到和谐宗教场所标准的宗教开发场所颁发奖状,在金凤山寺举办群众文艺演出。在宗教场所开展“公益事业和扶贫济困”活动,全年以来共筹资7.9万余元,修建石桥1座和石板路1条,资助贫困群众20余人。协助天泉寺筹资上千万元,续建“藏经楼”和“500罗汉堂”,绿化寺院。全年深入宗教场所工作时间115天,全年解决各种矛盾纠纷63起,保持宗教界的稳定。
七、旅 游
  [整合旅游资源] 1、完善旅游政策体系。区旅游局和区农业局联合制发《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形成《纳溪区旅游产业发展决定》征求意见稿;区旅游局编制《纳溪旅游招商指南》;凤凰湖、天仙硐景区也制作宣传画册;普照山景区编制出版《普照山风景名胜》专著;凤凰湖景区参加“发现中国新美景”活动,荣获成都赛区前五强。首次编写《纳溪旅游志》(1991年-2005年);2、重视旅游发展规划和星级农家乐的评比。正在完善天仙硐景区规划,倒流河景区正在做前期规划工作,用规划指导全区的旅游开发。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档次,年内新评4家二星级农家乐,上报市局评定1家三星级农家乐,使全区星级农家乐达到9家;3、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天仙洞、风凰湖两个主要景区的建设。天仙硐景区正在创建AA级旅游,景区;凤凰湖景区结合马庙水库改制,实行打捆招商。加强了项目策划,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将天仙洞的8场1馆、风凰湖的旅游项目、白节温泉等招商项目重点包装宣传,目前有关项目正在洽谈之中。
  [安全监督] 1-12月未发生安全事故。督促各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单位做好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森林火灾、船舶安全、景区行人游人安全等工作,各有关旅游单位书写悬挂旅游标语200余条,举办旅游安全活动8场次,有关领导带队检查旅游安全9次。专门印发《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主要景区、宾馆饭店按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
  [旅游资源] 
  (一)资源结构:硐、湖、河、山、城
  硐:天仙硐
  湖:凤凰湖
  河:倒流河、永宁河
  山:普照山、鼓楼山、三华山
  城:红色文化城(即:朱德战壕指挥部、陶家大院)
  (二)资源特色:
  三个主题文化:民俗文化(天仙民歌、永宁河川江号子、
  班打狮子、打古芦笙)、生态文化、红色文化。
  六个特色:
  古镇:乐道古镇、小桥、流水、人家
  雕寨:天仙镇的贞节牌坊和天仙硐山门
  石刻:天仙硐石刻
  军事要塞:护国岩、棉花坡朱德战壕、抗战小学,十二洞天国民党化学兵库
  庙宇:天泉寺、普照寺、金凤山寺等
  民俗风情:打古镇古纯村散杂居少数民族聚居点,芦笙节、天仙民歌节,永宁河川江号子,纳溪班打狮子。
  [产业规模]
  1、旅游收入:2007年旅游收入实现4.28亿;
  2、星级饭店:二星级饭店2家(泸天化宾馆、金山阳
光假日酒店);
  3、旅行社:3个门市;
  4 旅游商品生产企业4家,优秀旅游商品生产企业2
家(川南雀舌、活之酿);
  5、旅游团队就餐推荐单位4家;
  6、旅游景区:
  (1)国家AA级旅游区1处(凤凰湖);
  (2)省级风景区1处(天仙硐);
  (3)市级风景区2处(凤凰湖、普照山);
  (4)市级生态保护区1处(天仙硐景区);
  (5)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护国岩、抗战小学、棉花坡朱德战壕遗址。国家级文物1处(上马麒麟温酒器);
  (6)其它旅游景区:4处(倒流河、鼓楼山、白节温泉、上马斑竹林);
  (7)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永宁河船工号子、纳溪民歌(民间音乐)、护国陈醋(传统手工技艺)、班打狮子(民间杂耍);
  (8)旅游就业人数2300人。
  [资源特征]
  1、多样性:纳溪区的旅游资源有7大类52个小项;
  2、广泛性:类型全面,数量众多,结构合理,便于长期开发;
  3、独特型:地区性特色产品—白节温泉、打古普照山桫椤王国。
  [资源定位]
  1、形象定位为青山绿水秀、休闲胜境游;
  2、主题定位为中国西部民歌之乡。
  [主要景区] 纳溪秀水灵山,旅游资源丰富。省级森林公园来凤森林公园,占地362亩,含楠竹林、百竹林、桂圆林、松树园、醉竹楼等12个园区和观景点。环境优雅、空气清新,凉爽宜人,是游览、避暑、度假的好去处。国家AA级风景名胜区凤凰湖,库容1450万立方米,周长30公里。全湖11座岛屿,30个半岛,大小交错,坐落神奇,凌空俯瞰,酷似绿色凤凰。省级风景名胜区天仙硐山地起伏,地势险峻,上有天仙硐寺庙、清代物价石刻,集奇、险、幽、特、美五字于一身,景点众多,各具特色,是避暑、休闲、游览、娱乐的理想选择。此外,鼓楼山、普照山、烟子硐瀑布等巧夺天工、气势磅礴的大自然景观,以及护国岩、“救民水货”碑、抗战小学、棉花坡战壕遗址等红色旅游文化、构成纳溪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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