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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上坝社区居民:你好! 您来信“要改去不合理的规定”的网件已收悉。对此,纳溪区文体广电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广电事业股派专人负责处理该项事务,回复如下: 区电视台在每年的节假日期间,都在电视台播出专门提示,请各用户按时交纳收视费用,但在平时就没有注意要提醒广大用户。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实做细本部门的工作,时常在电视上播放提醒用户及时缴费的公告,为广大用户服好务! (提供单位: 发布时间:2010-05-05)
(提供单位: 发布时间:201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