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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办公室
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卫生工作重大政策;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卫生目标管理,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史志、年鉴、信访及机关保卫、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
等工作。
研究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负责卫生队伍建设,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称工作、知识分子工作;
承办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区级卫生医疗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局直属单位工、
青、妇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并指导全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主任:张汝刚 电话:
(0830)4292042
二、人事监察室
负责全区卫生队伍建设、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综合协调管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准入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领导干部的任免等有关事宜;负责卫生系统创优活动及全区性表彰工作;指导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医疗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好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完成局机关和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
主任:段 郁 电话(0830)4211429
三、计划财务股
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卫生经济政策、卫生服务收费
政策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卫生统计信息、医用设备装备、卫生建设项目、卫生引
进外资项目及卫生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卫生事业费的预、决算工作
;指导并负责卫生医疗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基本建设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工作;协调卫
生贷款的利用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工作员:李再芳
牟小莲 电话:(0830)4213119
四、卫生监督股
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组织工作;负责卫生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和队
伍管理;负责组织卫生执法检查并对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负责核准卫生许可和重大卫生行政
处罚;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
拟订全区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
;制定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并实施监督;负责
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有关专项技术服务的实施监督;负责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与管理和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卫生部分的组织和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方案、措施及技术规范;制定食品、
化妆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定工作;负责地方病防治、传染病防治、食
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杀虫灭菌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预防接种、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计划管理;协助地方政府和组织防疫人员对重大疫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承办
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股长:宋启才 电话:
(0830)4213103
五、医政股
拟订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医疗机构的国家技术标准、医务人员职业道
德和服务规范;办理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的审查批准手续,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办
理规定范围内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及执业准入;监督管理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公民无偿献血和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负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
理;负责全市临床检验和临床药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广告技术内容的初审;负责对医
疗事故的行政处理;负责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紧急医疗救护的组织指挥工作
;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区老干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制定全区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卫生科技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医疗卫生科研计划和科
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基础性研究、重大疾病研究、应用研究;协调国家、部、省
级医药科研攻关;负责医学科研支撑条件,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区医学
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培训、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教育等
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对全区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拟定城乡中医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对中医医疗质量实行监督与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办理规定范围内的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全区中医科研、成人教育工作;负责中医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处理;归口管理全区中医对外交
流与合作和规定范围内的中医医疗广告宣传内容的审核;指导中医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全区中医统计和信息工作。
负责红十字会、卫协会、医学会、献血办的日常事务,组织会员开展红十字会的活动,开展医学会的学术活动,协会的会员活动。完成市下达的献血任务。
医政股工作人员:李强(三会秘书长)电话:
(0830)4212609
(红十字会、献血办公室电话:4211429)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工作职能: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配套政策、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按标准审核农村合作医疗经费报销额度及负责区外住院报销经费的发放;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预决算、测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病种支付标准;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作人员:杨家伟、胡明军、张霞、曾妍、李礼 电话(0830)42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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