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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拟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负责政务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秘、信访、目标管理、统计、档案管理;管理局机关行政和事业经费、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收发、计算机网络、保密、文印、接待等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主持行政处罚听证,承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和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行政赔偿有关工作。
负责人:孙光银 联系电话:4293357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区律师、公证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队伍建设、思想政治、争先创优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对局管干部进行考核、考察及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负责人:雷尊德 联系电话:4293357
三、宣传教育科(挂“泸州市纳溪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办区法制建设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和本系统中开展普法及法律常识教育;负责草拟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方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制定法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成人法学教育工作,组织本系统人员接受法学学历教育工作。
负责人:蒋理 联系电话:4217328
四、基层工作科
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的年检工作;负责对违规违纪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负责资格证书初审、报批。
负责人:邹宏 联系电话:4216318
五、公证、律师工作科
职能:贯彻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登记和年检的审查;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和社会咨询法律服务工作;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定,组织指派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负责全区初任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工作。
负责人:胡耀平 联系电话:4216659
六、安置帮教工作科
职能:1、拟定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及工作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组织创办过渡性安置基地;调查、了解、统计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2、对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的“五刑”人员进行矫正。主要任务: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认罪服法,弃恶从善,使其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负责人:谢树章 联系电话;42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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