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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 构 设 置  
 

一、.办公室
  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性文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拟定全局综合性文件和局发公文的审核以及文书档案、目标管理、信息、保卫、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劳动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制定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日常工作,组织编写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年鉴和全局大事记;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对外接待;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等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王良鹰 联系电话:4292585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财务股
  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管理局内经费和局属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进行审核,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支出、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划和内部人员资格认证办法;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认定有关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办法和基金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组织监督基金的管理使用,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负责人:李 梅 联系电话:4217812
三、社会保险股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省、市社会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按照权限拟定或制定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监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的实施;负责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退职审核等有关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监督管理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费率、基本征缴、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政策;审核复核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经费的预算、决算;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审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点资格;审核经办机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制定我区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负责人:李 梅 联系电话:4217812
四、劳动争议仲裁股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办理管辖范围内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工作;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咨询。
  负责人:仇 欣 联系电话:4211256
五、就业监察股
  监督劳动关系调整地方法规、规章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办理区属企业、中央、省属、市属在纳企业和外资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央、省、市政策规定拟定全区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负责企业工资调节和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的核定,审核区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全区就业服务事业发展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竞赛的规则;指导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根据国家、省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指导、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负责人:余 跃 联系电话:4292585
六、泸州市纳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做好国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拟定城乡就业和就业培训、以及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职介机构及人员进行指导。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失业保障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失业保障基金征缴、稽核、发放、和管理,以及解困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就业实体的发展和管理,做好审批、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政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万克虎 联系电话:4212240
七、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机关、社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并定期验证、换证。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申报表和有关材料;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基金征收计划;筹集以上四项保险基金;建立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记录,包括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定期进行核对、签章,并负责安全、完整保存。定期稽核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确认缴费单位是否依法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可以对缴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退休审批通知,审核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确定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总额,计算基本养老金待遇;对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出、转入;审核、支付死亡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审核、支付死亡离退人员丧葬待遇。审核参保人员的门诊、住院处方和收据,提出审核意见,计算、支付实际报销金额;负责对参保职工申请的慢性疾病进行复查、认定。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养老保险的经办等工作。承办区政府、区劳动和社会保险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 吴哓蓉 联系电话:4217266
八、泸州市纳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负责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察的用人单位以及就业中介机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信访工作;承办区政府、区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肖富元 联系电话:42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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