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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概 况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05年5月由区发展计划统计局改组并入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而成,是主管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战略规划、物价监控、结构调整、综合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职能的区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现有在职职工24人,离退休职工21人,内设“四股一室一所一中心”,即办公室、综合股、投资股、体改股、物价股、物检所、认证中心。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计划及各类重点规划,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增长速度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与产业的行业和产业规划,加强组织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指导。
  二、掌握、提供国内外经济、贸易、投资政策信息,综合研究、测报宏观经济发展动态;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三、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投向和重点,参与研究有关投资调节政策和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审批、备案和申报、转报工作;建立并完善投资项目资料库;参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协调服务、竣工验收和项目招投标的督导与执法工作。
  四、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西部大开发相关项目和农网改造、城网改造等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监督和验收等日常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编制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相关价格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物价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提出控制目标和措施;参与协调与物价总水平相关的决策研究和生产流通中的重大价格问题及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运作监督;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六、研究制定授权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目录和办法,调整、审定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中介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督查并指导行业、社会价格(收费)监督,查处、制止价格、收费违规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七、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变动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重大价格行为和收费争议的仲裁,对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规范价格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区物价、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助区上领导处理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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