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执行。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安全生产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审查办理验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手续。
四、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培训。
五、对国家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劳保用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六、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格进行考核、培训、发证。
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
八、依据法律、法规组织调查生产性伤亡事故,并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实施处罚。
|